随着越来越多的扶贫项目和资金下拨到基层,当前发生在这一领域的腐败风险上升。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争肉要喝汤”,是赤裸裸的“权力变现”。它把为群众服务当成了一种“等价交换”,即为群众争得了多少利益,就要多少“好处”或“提成”,在某些地方已经由“潜规则”变成了“显规则”,不是夸大其词,而是“你知我知大家知”的现实。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财政预算不细、不深,财政分配存在人为操作的空间,给了某些人权力寻租机会,于是就有扶贫项目和资金要“争取”的现象。有的地方为了“激励”干部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制定了一些“奖励措施”。那么奖励从哪里来?不外乎“吃项目款”或者“吃财政资金”。这种荒唐的“争取模式”助长了部分人“要喝汤”的欲望,并认为是“潜规则”,所以,有的人“吃”得理直气壮,如果不给“汤喝”,还会“据理力争”。
“争肉要喝汤”,是贪政策之功。事实上扶贫项目和资金是国家政策支持,是国家对贫困群众的眷顾和帮扶,可是有的人完全忘了国家的阳光雨露,并把国家惠民政策贪污了,对外宣称是自己的功劳,把上级同意立项的项目和下拔的财政资金记在了自己头上,以种种理由为其表功,并在一定场合公开索要“好处”,或者干脆自定政策方便“吃”回扣。比如,有少数地方给“跑项目”“跑资金”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甚至制定了“经费提成比例”,默许“跑项目”“跑资金”的人搞暗箱操作。结果,坏了规矩,也暗藏腐败,并导致扶贫项目款和扶贫资金发生“跑、冒、滴、漏”的现象。
“争肉要喝汤”,把职务行为当成了个人功劳。且不说项目和资金要“争取”本身有问题,但是,“争取”到项目和资金以后,觉得自己了不起,同时又觉得自己向上汇报,出差很辛苦,又付出了不少,把功劳记在个人头上,认为理当得到一些“回报”,但是,又不便公开提出来,于是就以虚报冒领等方式“蚕食”扶贫项目款或扶贫资金,或者截留挪用,甚至私设“小金库”,把扶贫项目款或扶贫资金变成供少数人挥霍的“钱袋子”,以违法乱纪的方式谋取“喝汤”的福利。
针对“争肉要喝汤”的现象,既要从理想信念方面入手,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已经发生严重偏差的思想意识,又要从体制机制入手,细化预算,严格预算,杜绝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自由裁量权,改变扶贫项目和资金要“争”的现状,从源头克服“靠关系”争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根本问题,权力就无法变现,少数“能人”也丧失了“作用”,更无机会“摆功”,再辅之以严格的法律和制度,盯紧看死扶贫项目款和扶贫资金,不仅能有效杜绝扶贫款“跑、冒、滴、漏”的现象,还铲除了“争肉”的土壤,哪里还有机会提出“喝汤”的要求?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