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杭州车主都遭遇过这类乞讨人群:拿着鸡毛掸子或一块抹布,抹两下车窗后,朝你鞠躬,等你给钱。一两元已经打发不了这些人了,车主不给钱他们就趴车头。杭州的“马路丐帮”一事引发热议,市民支招称,“别妥协,拿出手机取证”,管理部门则回应称“可报警”。(12月1日《今日早报》)
从频见报端的新闻来看,这些年,“强行乞讨”的事情并不少。有人一开始利用的是同情心,比如装成残疾人、或是抱着婴儿、亦或是打扮成学生模样,一旦你不给钱,就开始骂人恐吓;也有人直接来硬的,比如抱着你的大腿,拉着你的衣服,亦或像杭州这些乞丐一样,趴在你的车上,不给钱就不让走;还有人假扮成和尚、道士,利用宗教的力量来吓唬你……为了要钱,一些乞讨者的确已经达到“无所不用其极”的境界。
我国的法律,对行乞并没有明确禁止,这意味着,乞讨也是一种权利。不过,任何人发挥行乞权的同时,都不能侵害他人的权益,这是最起码的常识与底线。遗憾的是,类似杭州“马路丐帮”一般的行乞行为,则违背了最起码的底线,一则,强行乞讨给其他人带来不适感,并侵害了他人的财产安全与基本权益;二则,在马路上强行乞讨,不给钱不让开车,还有影响交通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嫌疑;三则,乞讨没有错,但强行乞讨怎么审视都是文明城市的污点。
对于“马路丐帮”,法律并非无解。比如,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以此审视,杭州“马路丐帮”的当事人,完全可以拘留五日。可遗憾的是,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执行却并不严格: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引发社会强烈反响,或是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基本只会对“马路丐帮”进行警告,不会拘留。对“马路丐帮”的从轻处罚,就是一种间接的纵容。
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很多人遭遇“马路丐帮”,也基本上不会选择报警,而是选择妥协。一方面,一些人有事情要办,时间上耗不起;另一方面,因为“马路丐帮”索取的金额并不高,最多也就五块十块什么的,一些人便选择“花钱消灾”,懒得跟“马路丐帮”们一般见识,当然,也有人是害怕为几块钱较真让乞讨者采取过激手段,一旦“马路丐帮”是有组织的,那自己便可能吃不了兜着走。这些对强行乞讨者屈服的行为,是“马路丐帮”滋生的土壤。
当“马路丐帮”严重危害到公共安全,治理便应提上议程。对此,公众早有摇旗呐喊,即“动嘴”,但行动却是缺失的。因而,真要从根本上治理“马路丐帮”的行为,一方面,需要公众“动手”,当然,这不是要打架驱赶,而是选择报警,绝不姑息纵容;另一方面,则需要政府部门“动法”,不能再以批评教育为主,而必须以惩戒震慑为主。唯有全社会在共同努力,“马路丐帮”才能得到更好地整治,也才会“慢慢变少”。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