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场“非正常死亡”莫成烂尾新闻

2015年12月02日 10:10   来源:光明网   邓海建

  11月22日14时30分许,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委书记赵生从11楼家里连廊坠下,当场死亡。据公开报道可以发现,这是今年以来广西发生的第3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一个月内国内发生的第7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第25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此外,国企领导“非正常”死亡也屡屡见诸报端。不过,大多死因成谜。(12月1日《中国经济周刊》)

  官员“非正常死亡”,似乎越来越司空见惯。从常理常情来说,人去楼空,原因不明,第一时间定义为“非正常”,符合新闻传播规律,也不至于误导舆论——既是为后续调查留下空间,也是尊重事实及当事人的体现。不过,位居高位的官员忽然“香消玉损”,来无踪,去无痕,地方部门欲说还羞的种种姿态,反倒为街知巷闻的小道流言,提供了四处奔走的空间。

  媒体分析了这25人的情况:其中,有2名女性,50岁-59岁人数占60%,其中1人和过度劳累有关,2人为“不慎坠楼”,5人和抑郁症相关,另有1人为杀人后自杀。其余死亡官员,均未得到官方给出的直接或具体死因。所谓“非正常死亡”,大意是说不是身体原因,而出人意表地离世而去。官员非群众,知识水平不低,生命意识不差,悄无声息说走就走,难免令人讶异。当然,地方部门出于各种考量,审慎发言,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以为拖着拖着就远离了舆论风暴点,然后就可以装作此事从无发生,甚至堂而皇之信奉某种禁忌规则,借以敷衍民意、应对舆情——这种鸵鸟心理,既有悖信息公开之本,也难以还离世官员以清白之誉。

  逝者已矣。公众盯着官员的“非正常死亡”不放,所寻所追的,不是花边小道,而是正义与真相。

  一则,官员“非正常死亡”,恐怕不能归于个人私隐范畴,尤其是在反腐高压之下,必须要在权力程序上,得以清晰表达。因为公众所担心的,是少数官员会否以“弃车保卒”的策略,将诸多诡异暧昧的线索,终结在生命的句号之间。二者,从公共治理层面来说,一个通识越发清晰——越是不成熟的官场,越是通行着神秘逻辑。而法治的要义,就是要将一切鬼魅魍魉,统统晾晒在阳光之下。“非正常”背后有着怎样的“正常规则”,死亡事件究竟钩沉起了多少敏感话题,还有哪些“不可说”、“不能说”的细节?这些疑问,关乎社会大义,关切规则秩序,不能人为地“点到为止”。更重要的是,没有下文的“非正常死亡”,公众很容易将之视为地方部门“有意为之”,权力公信也好,官场生态也罢,都可能随着不言不语的烂尾新闻而妖异起来。

  人总有一死,从概率上说,“非正常”的小概率也属于正常。只是,在行政深改的背景下,一个官员的命运,尤其是一个离奇死亡官员的命运,往往被公众视为隐喻着诸多权力生态的标本。让“非正常死亡”有个正常的解释、有个经得起时间追问的定论,不仅利于止歇谣言,防止民众将非正常死亡与见不得人的勾当直接等同起来,也是敬畏生命、严肃行政作为之需。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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