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晾晒该不该自由

2015年12月02日 07:11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王安

  早多少年我刚去美国玩,发现美国人洗衣服从来不拿到外面晾,统统在洗衣机里烘干。我第一个反应是,美国的太阳和中国的不一样,别看明晃晃的,不出活儿吧。我偷偷把双袜子找个地方晾上,两小时也干了,咦,中美都是同一个太阳嘛。

  后来我才知道,在美国许多地方都不许晾衣服。这不是联邦政府或地方政府的禁令,而是约定俗成。如果你非要晾,各种单位都可能找上门,比如社区管理委员会、城镇规划机构、镇政府、屋主协会、大学校舍管理员、医院和养老院等,几乎谁都能管。

  一些美国人认为在室外晾晒衣服是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习惯,担心邻居晾衣服会拉低周围人家的房价。还有人说,我从自己的窗户看出去应该是绿树,是鸟,而不是别人的裤衩。几年前,英国人史蒂文·莱克制作了一部名叫《晾得自由》的纪录片,主题就是晾衣服在美国引发的种种争议,纪录片从一桩真实的案件说起:一个密西西比州人多次警告邻居不许在屋外晾衣服,邻居不听,于是他拔出枪就把人家做了。这老兄忒火爆。

  大家知道,禁止室外晾衣服这事太极端,不科学,还不节能环保。于是,近些年有些美国民众发起了维护“晾衣权”的活动,美国一些州还通过立法否决“晾衣绳禁令”,规定房东必须让租户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自家后院晾晒衣服,只要“晾衣绳或晾衣架不会妨碍租赁物业的维护,以及晾衣绳或晾衣架的使用不违反房东所实施的合理的时间或地点限制规定”。

  裤衩会污染了邻居的眼,要是一些比基尼女郎明晃晃地在你眼前飘摇,你会怎么着?

  11月3日,北京气温逼近零摄氏度,在建外SOHO有一群姑娘穿着比基尼走在寒风中,她们的臀部及腰部打着一款软件的二维码,引得市民围观拍照。在这之前的7月22日,在北京国贸,也有几十名露两点的老外男子走上街头引起围观,这是北京某甜品店的街头推广活动。后来,这些“斯巴达勇士”被我英勇的朝阳警察制服。

  这种裸游营销是互联网时代惯常的手段,不怕低俗,不怕出位,不怕无底线,就憋着找骂,然后就满世界扬名了。

  有律师马上找出了法条,《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第十条还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律师认为,这种裸游营销行为,轻则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我倒是想,如果这种裸游营销多了,不新鲜了,你就是在寒风里冻紫了也没人看,没人往网上传,这些裸游营销自己就撤了。当然,这个过程有点长,这中间要是堵了交通,坏了祖国花朵的身心健康,那就严重了,我的罪过就大了。所以我只是一想,我说了不算。

  对了,从明年3月开始,美国《花花公子》杂志将杜绝女性全裸照片——这可是它的发家本钱呀,不登裸女,它还怎么活?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花花公子》是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的象征,洪水猛兽一样。其实,以国际标准来看,花花公子是一本软性色情杂志。

  1953年,美国青年休·赫夫纳自主创办《花花公子》,一开始他就不相信性是第一生产力,他留了一手。《花花公子》有相当多的严肃之作,比如创刊之初,虽然当月的玩伴是玛丽莲·梦露,但这位女神并没有占据《花花公子》中间的插页,这个位置留给了侦探男神福尔摩斯。赫夫纳还用高稿酬请一线名家为他撰稿,有海明威、列侬、约翰·厄普代克等,采访了一系列名人,如马丁·路德·金、吉米·卡特、史蒂夫·乔布斯等。凑巧的是,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成员列侬接受了《花花公子》访谈,那期杂志在列侬遇刺的当晚上市。而且,列侬在访谈里问:“和平主义者一定要死于非命吗?”

  当裸女已经不是《花花公子》的独门绝技,裸女照片成为品牌的拖累时,《花花公子》自己就请裸女走路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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