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2015年11月30日 11:22   来源:光明网   中央党校文史部 范玉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文化的繁荣发展是一个国家最深沉的软实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关于“十三五”规划建议公报中着重提出: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这表明党中央对国家实力的理解更加清晰到位,对成为全球大国的理解更为准确,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理解得更加全面。可以说,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既关系到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定位,关系我国国际地位的确立和国际影响力的发挥,更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当前条件下,实现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需要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均等化合标准化,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需要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发展活力,不断提高文化机构特别是文化企业的效率;需要不断提高文化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在全球化语境下,各种文化思潮相互激荡,文化交流交锋交融愈加剧烈,只有开放,文化的力量才能更强大;只有开放,文化的影响才能更广泛;只有开放,才能增强民族的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事实上,文化的特性是水往高处流,越是开放越能形成文化发展的高地,越能在全球文化博弈中占据制高点。

  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无论是道路、精神还是力量,它的连接纽带都是文化,特别是作为文化核心的文艺作品,正是在文艺的记录、展示、传播、教化和传承以及国家形象建构中,成全了一个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为什么中华民族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顽强发展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华民族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事实上,这些精神和价值需要通过文化来滋养和蕴育,需要经由文化经典来传承,这种精神的凝聚和文化的拱卫才能托起一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从而形成一个民族精神发展的高地。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从根本价值上讲,核心价值观既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也是其认同与凝聚力的来源与保证;拥有一个全社会全民族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繁荣兴盛的标志。因此,党中央一再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一再强调,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蕴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对此我们要充满自信,要有能力在全球化博弈的舞台上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中国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历史经验启示我们: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在中华文化大怀抱中相融相生    2016年04月25日
  • ·中华文化的根在农耕文化    2016年04月12日
  • ·中华文化 助益世界    2015年11月05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