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报道,办案过程中,咸阳一名原告代理人被主审法官叫到办公室索要3000元调查费,代理人录了音。尽管钱最终并没有给,但法官在要求删除录音未果的情况下动手打了代理人。
很明显,这位主审法官的行为涉嫌索贿和滥用职权。因为,这种所谓的“调查费”于法无据,当事人已经交了诉讼费,就不应该再额外交所谓的“调查费”。这位法官要受到法律和纪律的处罚是毫无疑问的。
但这件事情的关键还不仅仅在于对这位法官的处理,我们还要追问的是,这位主审法官怎么到现在,还敢公然多次向当事人索要“调查费”。这种索要“调查费”的行为,到底是痼疾难除还是死灰复燃,我们该怎么样才能对症下药?
民间曾有一种说法:“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一来个别法官办案总是想着自己和小集体要得好处;二来,对于一些经济落后的地方来说,法院经费开支有限,法官去调查、执行等等,都是由当事人包吃住、包汽油费等,如果当事人不出这钱,法官就以种种理由推托,不去调查或者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就举步维艰。
不过,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这种情况有了很大的改观,这包括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国家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法院的财政保障,以及公民的法治和维权意识提高,网络对于司法人员行为监督的加强,等等。所以,当陕西咸阳秦都区出现这位法官公然索要“调查费”的事情,是让人震惊的。
那么,这种公然索钱行为的存在,到底是以往的“潜规则”痼疾难除,中央的精神并没有吹到这个地方,当地没有认真开展反腐斗争,个别法官根本无视大势所趋,“潜规则”仍然盛行,还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整顿和反腐斗争,当地有关部门和一些法官开始出现松懈现象,“认真反腐”是一阵风,“潜规则”又冒出苗头,死灰复燃了?
我想,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和处理这位法官的同时,要认真反思存在的原因和找出相应的对策来。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