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接受了超标准接待

2015年11月11日 07:11   来源:长江日报   范子军

  “香辣海螺,498元/份;刺身响螺,498元/份;龙虾两吃,498元/份……”这是2015年“五一”期间毕节市纪委组织“四风”问题交叉明察暗访中发现织金县水务局日常公务接待中的菜单。“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贵州省织金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因超标违规接待被免职,局长在电视上公开检讨。

  顶风违规超标准接待,实在是太不把纪律当纪律了,相关官员被免职、做检讨当然是必须的。然而,那些接受违规招待胡吃海喝的“上级”,此刻是否也心存几分愧疚,是不是也该受到严肃的纪律追究?

  从官方披露的信息来看,织金县水务局违规超标接待的不是业务合作单位或兄弟单位人员,而是“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工作”人员,且自2014年8月20至21日两天内先后4次为客人提供香辣海螺、龙虾两吃、刺身香螺、红烧鱼翅等高档菜肴,每次餐费都在2000元以上。显然,面对超标准招待“上级”非但没有劝止,相反心安理得地消受了,甚而还可能存在借调研检查工作之名“蹭”吃喝的情形。

  “公务接待中上几个高档菜,认为是对上级的尊重”,这样的心态在公务接待中无疑有一定的代表性,甚至可以说是官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要遏制讲排场、比阔气的超标准接待,固然有必要监管、约束接待单位按规定、纪律办事,“上级”管住自己的“嘴”拒绝违规接待显得更为关键。某种意义上说,超标接待现象屡禁不绝,下级单位讨好上级是一个方面,“上级”有需求、挡不住诱惑也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诱因。

  因此,不能止于对违规超标接待者的问责,必须让“来者不拒”的“上级”吃不了兜着走,通过双向约束才能有效遏制公务接待中的违规吃喝乱象,这也是“上级”自律、做表率的要义所在。否则,即使如此高调处理,警示、震慑作用也有限,甚或会出现宁可得罪制度、纪律而不敢得罪“上级”,冒着风险也要让“上级”吃好、喝好、玩好的情况,“上级”追究起来自然也显得底气不足,公务招待奢华消费依旧会若隐若现、难以根绝。

  超标接待的下级被免职,顶风违纪,没什么可同情的。但接受超标接待的上级到底何方神圣,是不是至少该公之于众,或者更进一步,也有相应的问责。如果说尊重上级不是超标接待的理由,盛情难却也不能成为上级脱责的借口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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