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认是公务接待由个人承担”是个好主意

2014年09月11日 07:02   来源:红网   胡建兵

  湖北阳新县三溪镇多名村干部吃饭打白条欠金三湖宾馆餐费达40余万。不过调查中也发现,有一部分欠账无法确认是公务接待,比如当时没有向村委会登记公务事由,欠条只有一个村干部签字,又找不到其他当事证人,这样的欠账一律归为村干部个人欠款,由个人还钱。目前44万元欠账中,有15万元归为个人欠账。(9月10日央视网)

  以前只要村干部签个字就认帐,结果形成了不管是大事小事,是私事还是公事,动不动就到饭店招待的坏习惯。酒足饭饱之后,一抹嘴巴,大笔一挥,拍拍屁股走人。结果是公私不分,吃了多少不清,弄成了一笔糊涂帐。现在,想招待,必须得先请示报告,批准后才能去吃。吃了多少,需要有证人证明。这就防止了某些人私事公请、少吃多开、不吃也开的问题。再说,有了证明人证明,既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督,还可以起到连带效应,如果证明人做伪证,一旦查实,同样可以被追责。

  一个普通的招待,不仅需要申报、还需要有人证明,而且镇里每个月要把村里的财务交给镇财政所进行审计建帐,把招待费这一项每个月公布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这一系列举措,可以有效防止有人在吃喝中做手脚。譬如说请被招待的客人签字,看起来有点面子上过不去,但这是杜绝公款吃喝的有效办法。试想,你招待的什么人,为何招待、招待的标准是多少,有什么人作陪这些都写清楚了,有关领导审核时一看就知道有没有违反规定,有没有超标接待,会计做帐时也会一目了然。而且还要上墙公布,谁还敢以巧立名目来糊弄呢?即使斗胆乱申报,也很容易被识破,到时当事人“吃不掉兜着走”。再说,这样做,还可以防止借招待为名,把其他如嫖娼、找小姐、去KTV等地的发票拿出来报销等等问题。试想谁敢为干部去不雅场所的支出作证明呢?另外还可以杜绝一些单位领导与经办人串通进行暗箱操作的可能,因为没有证明人的证明发票是无法报销的。

  湖北阳新县三溪镇给各地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实际上,为使“三公”经费得到公开合理使用,各地也在不断创新和探索。湖南嘉禾县在全国县级政府中最早进行“三公”经费公开试点,要求一张发票必须5个人签字。并提出“外县市来客凭函接待,同城单位不接待,下乡调研凭工作函吃食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等。这些接待新规减轻了接待压力,降低了接待费用。湖南省明年开始在全省将全面推行嘉禾县的做法。

  当然,如何控制招待费支出,防止有人从中牟利,还有许多更好的办法有待有关部门去探索和实践。希望各地从三溪镇的做法中体会到什么,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的有效防止乱吃喝、乱招待的好办法。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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