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温州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将制定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自然人,将被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已经参加温州市公务员(选调生)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列入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微评】恶意失信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诚信社会建设的要求。如果让恶意失信者继续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不仅缺乏正当性,还有违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因此,适当对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主体实施信用警示、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制度,让其付出一定代价,对这些人本身就是一种救助性教育,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契约精神。所以说,地方政府不允许失信者从事政府公务工作,有助于引导公民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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