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秋国庆节点的“每周通报”结束。此次通报连续4周,共通报了49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86人。这686人中,有78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66人受到免职或撤职处理,35人被开除党籍。点名道姓通报,第一时间公开曝光,已成为新一届中央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有力震慑,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式。(10月20日澎湃新闻)
“点名道姓”,按理说,从来都应该是监管的常态。从幼儿园到大学,只要上课,无论是提问问题,还是查岗,老师们都要“点名道姓”。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官场里,“点名道姓”被一些“某某某”给取代了。这给人两种感觉:一是,违纪官员是未成年人,像“李某某”一样有法律赋予的受保护权利;二是,这些违纪官员的违纪行为未坐实或未完全证实,通报时还喜欢与国际接轨玩“无罪推定”。
而今,中纪委在每周的违纪通报中这把事给还原了,应该说这大大提高了作风监督的震慑力。记得中纪委第一次点名曝光违纪问题,应该是在2013年12月份。当时中纪委发出通报,包括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等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始,“点名道姓”慢慢变成了通报的常态。
在违纪问题面前,官员别扯个人隐私问题。现代政治理念中,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姓,就是“公”。而广大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从事公职,就一定要对得起这个“公”字。他们拿的是公共财政工资,办的公务,手握的公共权力,因此,在纳税人面前,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去违纪违法,更不应该有姓名方面的隐私权,尤其侵犯了公共利益的时候,就更应该把名字晒出来。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体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与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广大纳税人,在公务方面拥有对公职人员无可争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表面上看,“点名通报”看似只是突破了姓名这道防线,实际上,它突破了官官相护、权力庇护的旧常态,突破了官场之中“熟人社会”的伦理法则,突破了“官员犯错,单位挡箭”的潜规则。毫无疑问,这种能够让官场伦理规则发生改变的做法,可以更好更早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怕丢人就要守住底线。官员们更要知晓,一旦涉及违法违纪,就有可能身败名裂。从这个意义上讲,“点名批评”早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罚酒三杯”,它代表了权力监督已经开始无情地拒绝了面子问题——即便只是违纪,即便只是作风出了问题,也有了很高的职业风险。此语境下,那些劝中纪委不要点名、要给官员面子的旧作派,还是早点改一改吧。
(责任编辑: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