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商学院前院长孙选中遭举报,其2008年4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剽窃,有疑问的篇幅超过正文的三分之一。就此事,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澎湃新闻表示,举报论文抄袭首先需要实名制,之后才能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学术不端是否需要实名?这件事似乎很难一概而论。因为现实中有“报假警”现象,如果对每一次举报都组织专人调查,学术机构或许不堪重负。因此,要求举报者出具实名,对举报内容充分负责,是合理的。政法大学相关规定正是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实名举报制。
但很多时候,不论举报者实名还是匿名,有些学术机构一概置之不理,就当举报没有发生过。几年前,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撰文指控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公开卷入争议的国内外学者有几十人之多。但无论是汪晖当时供职的清华大学,还是授予他博士学位的中国社科院,对诸多学者和社会舆论的指正都置若罔闻。今年年初,计算机学界质疑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程序不透明,令学术价值不高的“透明计算”项目获得一等奖,评奖委员会也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可见,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指控方面,有些学术机构没有负起应负的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味苛求举报者是不公平的。
实际上,匿名举报成因复杂。实名举报而遭打击报复的案例所在多有,因此许多国内学术机构并不要求举报者实名。
再者,现在检测抄袭之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手段很多,也很简单。比如,著名的在线论文数据库Arxiv利用软件将新提交的论文与数据库里的已有论文进行比对,对抄袭部分进行识别和标识。中国的大学也普遍采取类似手段检测学位论文是否存在抄袭现象。至今没有人指出这类检测方法不合理,或结果出现过重大误差。这说明,辨别明显的抄袭并不困难,即使不是专业人士,也完全能做到,有了专门软件,辨别抄袭与否的难度会进一步下降。
学术机构并不能垄断调查学术不端的权力。既然认定抄袭的门槛已经下降,普通人无需借助专家就能判别不端行为,而现实中举报者却可能遭遇困难处境,则学术机构以举报者是否实名作为调查前提,不能不说是一种虚伪的鸵鸟政策。事实上,这些机构应该因失察而被嘲笑,因无所作为而和抄袭者一起受到谴责。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