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徐鹏飞
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既要符合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又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生产传播规律,建立和完善有文化特色、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范围逐步扩大。如何实现国有文化企业体制机制的转型升级,让它们跑得快、跑得好,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课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前不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以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以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确保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既可以提高文化国企的效能,增强文化国企的活力,推动文化国企做大做强,也有助于硬化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文化国企做优做好。而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文化企业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的重要特征,其目的就是要推动形成文化企业特有的经营理念和治理结构,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从投入到产出、从生产到传播、从交换到消费、从效用到效果,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都有明显不同的特点。相对于物质产品,精神文化产品具有更加显著、强烈、广泛的外部效应,因此更加需要强调它正面的社会效应和社会价值。而作为生产传播精神产品、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文化企业,显然不能完全复制或全盘照搬工商企业的生产运营和管理制度。对照当前文化国企的发展来看,一些文化国企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象时有出现。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既要符合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又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化生产传播规律,建立和完善有文化特色、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现代企业制度。
具体来讲,在经营理念上,要强化文化企业的意识形态属性,明确把社会效益的要求体现在企业宗旨中,贯穿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在治理结构上,要加强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设置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确保内容的正确导向;在绩效考核上,要推动文化企业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突出社会效益。文化企业作为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社会组织,由于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不仅不能突破产生负面外部效应、导致负面社会效益的底线,还应当努力冲刺正面外部效应最大和正面社会效益最优的高线。而国有文化企业兼具文化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是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两个效益统一是国有文化企业的天职。
虽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时候会互相冲突,但从大时段、大范围来看,两者是内在统一、外在一致的。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任何文化企业,想走“下三路”出名赚钱是上不了台面、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只能侥幸出点恶名赚点脏钱,做不大也做不长。在现代文化工业勃兴的时代,世界著名的文化企业因其能以自觉引领社会文化风尚为担当,所以得以成就百年企业。如美国的迪斯尼公司,在创造巨大票房价值的同时,总是能通过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一个个可爱的角色,带给人们欢乐和启发,向人们传递爱和希望。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又是一个紧迫的任务,这也是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制度现代化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总之,把国有文化企业打造成为繁荣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的生力军,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