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亟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系统阐述,列出了“时间表”,绘制了“路线图”。我们要深入领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有序落实,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创新持续增强国企活力。
当前,国企改革尽管成就显著,但是矛盾依然突出。一些企业管理混乱,董事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加快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既可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又有助于强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管,是顺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重要之举。
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要从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中汲取营养,不断巩固已有成果,更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要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汇聚深化改革强大动力,重点击破制约国企健康发展的固有“顽疾”。
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紧紧围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序展开。一是要在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上下功夫,既要“清晰边界”,还要“摸清家底”,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真正实现“产权清晰”。二是要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做文章。在这一过程中,要厘清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形成有效制衡机制,真正规范公司治理。与此同时,还要在“管好人”上动脑筋。通过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等,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从而把体制机制创新与企业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制度创新激发国企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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