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高管违纪 国企反腐出路在落实现代企业制度

2013年08月30日 07:31   来源:长江日报   杨于泽

  近日,中石油4名集团副总级高管因严重违纪,被有关部门宣布接受调查。几乎同时,中储粮、中移动也揪出硕鼠。央企与国企腐败的问题,再次呈现在公众视野中,而如何推进国企反腐败工作,自然引起各方面的追问和思考。

  腐败,被经济学家定义为“权力寻租”,而权力通常被狭义地理解为公权力。公众主要关注的,是党政官员的腐败问题。但据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等去年发布的“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2011年全国共有202例企业家犯罪案,其中国企高管涉贪腐金额平均每人3380万元。今年5月,国家审计署对13家央企的审计结果显示,有超600亿元工程违规,其他违规资金亦以数百亿元计。

  没有人反对针对国企反腐,关键是如何反腐。王岐山今年元月曾强调:“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也就是说,谁腐败,谁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就要查处谁。

  国企直接掌握经济资源,高管腐败机会多多,但暴露目前主要只有三种情况,即举报、政府审计和牵连。比如中移动集团前党组书记张春江的落马,是有人向中纪委举报;中石化前总经理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是查处青岛市委前书记杜世成时拔出萝卜带出泥。国家审计署对央企的抽查性审计,总有一批人要被查处。

  这样的国企反腐路径,局限性很大,腐败暴露带有极大偶然性。举报、检举的非必然性不用说了,就是政府审计,算是“主动进攻”,但近几年每年审计央企10至17家,这意味着169家央企,每家要10年才轮上一回。国企的很多利益输送是审计不出来的。现有国企反腐方法很不够。

  如此反腐,几乎与针对公权力的反腐策略相同,但国企完全应该有不同的反腐路径设计。有人说,企业具有集权的内在需要。其实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董事会管大事,CEO、总经理负责执行,监事会负责监督,CEO、总经理以下高管各有权责。在美国,政府对公司财务进行严格监管,如违反法律,谁有权谁担责。强势如乔布斯,曾因苹果公司财务文件日期倒签而被美国证交委调查,闹得满城风雨。落实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内部就会形成权力制衡,企业强人则失去腐败空间。

  国企反腐,出路在进一步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政府对企业高管职守的问责。如果说党政反腐“治本”需要顶层设计,国企的顶层设计就是现代企业制度。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架构早就搭建完成,各个高管职务现在缺的是“在其位,谋其政”。乔布斯是CEO专制主义者,但在公司重大事项上,他必须说服董事们。

  企业高管为什么能够制衡CEO或总经理?因为他们必须对法律负责。帮乔布斯倒签财务文件的苹果首席财务官,被迫辞职并向美国证交委缴交巨额罚款。现在国企福利泛滥,表明国企财务处于失控状态。预防国企腐败,必须加强政府对国企的财务监管,不允许丝毫越轨之处。

  国企是全民的企业,其经营情况理应跟上市公司一样,定期向公众公告。现在国企实行政府审计,多年才轮上一回。要预防腐败,政府完全可以像要求上市公司一样,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不过是政府审计的外包,好处是把政府对国企的财务监控落到实处,时间上不留死角。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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