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债者孙子校门口讨债”是瞎胡闹

2015年09月25日 14:32   来源:中国江西网   胡建兵

  昨天一早,义乌的微信朋友圈和论坛上,一张图片被迅速转发。一伙人拉着上面写着“龚某某、龚某,回家让你老赖家长还钱”的横幅,几位老人牌子上写的也是相似内容,其中有一位老人手里还拿着扩音器循环播放讨债内容。原来,是这位孩子的爷爷欠着这伙人200万元的债务。(9月24日 中国广播网)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爷爷欠债那是爷爷自己的事情,一人做事一人当,作为他的孙子既没有与这伙人合伙经商,更没有什么经济往来,债主却找欠债人的孙子要钱,显然找错了对象。再说,欠债人的孙子还在上小学,还未成人,既没有义务和责任,更没有什么经济能力。他们的生活还得依靠家人给他们维持,他们怎么可能为爷爷偿还这200万元的债务呢?

  债主到欠债人孙子的学校门口拉横幅讨债,拿着扩音器循环播放讨债内容,无非是想吸引社会的关注,给欠债人制造心理压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虽然有点无奈,但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侵犯未成年人的权益。试想,学校有数千学生,学生家人与别人在经济上或者其他方面有矛盾的人肯定不少,如果大家都像这些债主那样,那这个学校还要不要上课了,如果其他行业的工作人员家人与别人有什么矛盾和经济纠纷,有关人员也这样到其工作单位这样闹腾,那这个社会不全乱套了。

  当然,欠债人到这一地步,肯定有许多原因,不到万不得意,是绝对不可能这样做的。我们不知道这些欠债人有没有找过有关部门协调此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事情闹到如此地步,当地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如果有关部门工作主动一点,在听到相关信息后,主动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等解决。在得知他们要到学校门口去“逼债”的情况下,就应该及时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加以阻止,防止把事情闹大。因此,不管怎么说,有关部门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孩子是无辜的,债主到欠债者孙子校门口讨债,说到底是无理取闹的不法行为,正如有关律师所说,“这种行为从社会道义上讲要谴责,从法律上讲更要制裁。”但是这种荒唐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除了说明我们有的人法律意识还不强外,有关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一旦出现了这样的矛盾,相关当事人不知道找谁去协调,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只得想出一些“土招”“绝招”去“胡闹”。

(责任编辑: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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