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走过十年 可否找到一些规律

2015年09月24日 07:5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2005年7月1日,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正式发布,2008年1月,中国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发布。到现在,PMI已走过了10年多,10年历程可以总结些什么呢?

  无疑,中国PMI指数已引起国内外经济界的高度关注,其影响力日益增强,是首先应看到的。

  PMI指数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的先行指数,50%为枯荣线临界点,50%以下经济下行,50%以上经济上行。10年来中国GDP的走向与PMI大体一致,其相关系数达到0.92。1979年至2014年中国GDP年均增长为9.7%,2001年到2014年中国GDP年均增长为9.8%,保持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快速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即使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重心是调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但仍需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所以PMI指数成了很多人对经济发展的一个预期,既有权威性又有先导性,目前还没有哪个指数能够替代。同时,由于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每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所以PMI指数也是全球重点关注的一个指数。

  PMI指数是以市场中采集来的实际数据为依据,不论制造业PMI还是非制造业PMI指数,中国采集的样本数据在全球各个国家中是最多的。这些数据不是个人意志或政府的需要,而是市场变化的真实反映。

  PMI指数已得到广泛应用。比如分析GDP的走向,股市的走向,经济结构的走向,行业的走向,就业形势的走向等等,从中找到某些规律性趋势,或发现突出性矛盾,以求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但同时也要认识到,PMI指数已到了提升期,应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

  PMI指数是从国外引进的指数,经过了引进、消化、吸收、实际应用,现在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有更多的中国特色,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一)提升经济拐点的敏感性。PMI指数的任何变化,特别是明显变化,一定隐含着某种宏观情况的变化,要善于捕捉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尽早预防。

  (二)要扩大PMI指数的深度和广度。PMI指数中各项指数的变化往往是某种变化的开始,如库存的变化反映互联网时代生产方式、流通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生产原材料、备品、备件下移到物流配送中心,是因为物流外包的发展。而产成品库存上移到生产性企业,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生产企业成了第一发货点。又如服务业PMI与制造业PMI的深度关联,餐饮住宿业PMI指数的提升,往往反映企业经济的活跃程度的提高。所以对PMI指数中的所有指数应加大分析力度,特别是一些热点问题要有专题解读,解读的方式可以通过不同的媒体,使PMI的声音更大一些。

  (三)在PMI指数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专门分析,因为在中国,小微企业占大多数,而小微企业对经济波动的灵敏度快于大企业。在PMI指数各项指标中,要分析劳动生产率与创新驱动两个要素对经济的影响。要对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三者对经济发展影响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和区域战略下地方经济,从现在开始也要实施大数据分析。

  (四)PMI指数走过了10年,可否从中找到一些规律,或根据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出现,对PMI指数的枯荣线进行必要的微调。美国经过长期的跟踪,把PMI指数的枯荣线定位为42.7%,中国是否长期保持50%不变值得研究。

  (五)PMI指数不仅可以看到宏观经济走向,也可以看到资金的流向。老百姓手中的钱更多投向创业,还是股市、楼市,还是提高生活质量,从PMI指数可以做出一些分析,引导大众消费,提高消费率。

  (六)要加大对服务业PMI指数的分析,因为中国的服务业处于上升期、高速发展期,包括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对服务业PMI指数的大数据分析,可以从中找到许多规律、新的变化与特点,有利于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这正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丁俊发)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定向调控,精准“打靶”    2014年07月08日
  • ·如何解读最新PMI指数?    2013年07月03日
  • ·PMI指数回落突显经济下行风险    2013年07月02日
  • ·钢铁业PMI新低背后有何转机    2015年06月03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