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居民养老金蒸发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教训?

2015年09月22日 15:1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乙墨

  山东电视台《生活帮》栏目中枣庄市市中区多户居民养老保险“蒸发”被曝光后,引起极大反响,据最新统计结果,当前遭遇类似情况的人数已达到600多人。“蒸发”养老保险的经办人、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副主任陈俊全目前正被通缉。(9月21日 中国网)

  以权谋私、以岗谋利的恶性事件屡被曝光,枣庄市居民养老保险金蒸发事件与日前银行柜台人员贪污储户存款的新闻类似,都属于经办人直接贪污挪用办事群众的资金,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给政府公信力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权力的笼子没有扎牢。“蒸发”养老保险的经办人陈某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人都跑了,权力显然也没在笼子里。与陈某类似,一些重要的涉及人事、财务、机密的岗位,不时有存在着笼子扎不牢的现象。以银行为例,柜台人员虽然有着操作权,但是大厅经理有授权权,事后监督部门更有有查单权,这样每人恪守自己的岗位,由银行行长和经理把控,让每个人的权力一直在自己的笼子里,储户的资金就有安全保障。一旦权力的笼子出现漏洞,就为犯罪创造了动机和温床,就会酿成枣庄居民养老金“蒸发”事件。此事件里,枣庄市市中区人社局的相关领导有严重失职失察的领导责任,后续追责必不可少。

  制度的盖子没有盖上。从报道中我们注意,居民张先生经工作人员建议,分两次缴纳养老保险,在张某的要求下,打入了张某的个人账户,最后第二笔5万多元“蒸发”。600多居民养老保险金如此“蒸发”,固然有居民直接向陈某个人账号转账的疏忽,但这并不是主要原因。窗口工作人员与陈某贪污有没有关联我们暂且不管,单看制度就很不严密。为何汇入陈某个人账户的第一笔资金正常缴纳到了居民的养老金账户?为何如此多的居民相信往陈某的个人账户里打钱就相当于缴纳了养老保证金?一定是有人没有按制度办事,导致居民缴纳养老金受阻。所以不得不找到陈主任,接受他的建议,造成陈某作为应该回避的人员,却成了代缴养老金的正常渠道,致使居民将陈某的个人账户与养老金账户混淆,酿成恶果。

  枣庄养老金蒸发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倘若该人社局劳动保险事业分处严格执行规定,居民缴纳养老金必须存入公共账户,对张某代缴养老金高度警惕,即使张某拥有部分权力,也不会如此轻易挪用他人资金。维持公共事业的运行和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和权益不受到损害,一方面权力的笼子一定要扎牢,防止权力任性伤人;另一方面制度的盖子也一定要盖严,否则在缝隙中“蒸发”的,除了公众的利益,还有政府宝贵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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