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第三中学出现有两枚不同公章,两枚公章掌握在不同人手中,各盖各的,各自发令,让我们左右为难,办事时不知道盖哪个章才是真的,哪个章代表三中?”近日,商水县第三中学一教职工对记者说。(9月20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学校两枚公章”,这样奇葩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河南商水县第三中学,而且两枚编号不一、外延有区别的公章,竟然各盖各的,各自发令,发挥着不同的“效用”,甚至假公章还“流窜”到教育局和发改委“作案”。更让人迷惑的是,连学校的教职工也不知道“哪个章才是真的,哪个章代表三中?”如此,两枚公章,两个发声,给别有用心之人来“混淆视听”,浑水摸鱼,不仅造成学校政令不畅,影响教学秩序,“假公章”肆虐更损害学校的形象。
蹊跷的是,“假公章”恰恰是在学校负责人何志杰办公室被盗之后才出现的,在人人都是柯南的时代,这也让人浮想联翩。其一,“真相只有一个”,办公室被盗和假公章肆虐之间有何联系?既然真公章未丢失,还在学校负责人之手,为何不贴出告示、召开教职工大会,亦或向上级教育部门反应,辨真伪,查真相,以正视听,令行禁止,陈述“假公章”的罪行,让其不再“逍遥”。
其二,事实上,学校刻印章都有统一的手续,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厂刻制。也就是说,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应都有学校刻公章的相关手续,那么,为何连政府有关部门也被“忽悠”?是眼睛看不见,还是故意放水?还有,教育局将责任“一推了之”,直接拒绝采访,这到底是学校内部矛盾抑或是相关部门在推诿扯皮,有意为之?
其三,报案已经5个多月,到现在也没查出个“子丑演卯”来,公安局竟然回复“正在调查,可能是内部矛盾。”既然知道属于“内部矛盾”,为何不顺藤摸瓜,查明真相,给予造假者以严惩,而是选择听之任之,选择沉默,任其发展,一句“内部矛盾”很难让人信服,更折射了相关部门责任意识的缺失和懒政思想。
公章,古称官印,是行使权力的信物,故又有“印信”的别名。学校的公章更是法定代表标志。我国《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章管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也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笔者认为,学校公章“闹鬼”不是小问题,总让人感觉怪怪的。众所周知,行政权力行使如果一旦遭遇“假冒伪劣”的侵害,势必影响学校权威和行政命令执行力。到底是谁炮制了学校两公章“各发其令”?相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不能让浮云遮望眼,要炼就火眼金睛,积极介入,刨根究底,顺藤摸瓜,查明来龙去脉,揪出幕后“黑手”,不管是内部矛盾,还是有人故意为之,都要给学校和公众一个合情合理的交代。对伪造、买卖公章者要依法依规给予严惩,绝不放过。
事实上,“假公章”肆虐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对查证购买、使用假证人员作为侦办制贩假证案件的重要环节,彻查相关情况,依法予以处理,斩断利益链条。另一方面,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网上查询数据库和渠道,实行电子盖章,严格证件原材料供应、半成品监管,从各方面堵塞制贩假证的漏洞。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