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飙车撞人,就不是无知这么简单

2015年09月21日 07:13   来源:红网   姜雨桥

  据山东建筑大学的学生在网上爆料,9月18日晚上9点半左右,学校的土操场有一辆现代轿车,因拐弯未减速,车发生漂移撞到了一位正在散步的女生。该女生左腿伤势严重,目前已截肢。北青报记者从当地派出所获悉,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9月20澎湃新闻网)

  大学校园飙车撞人,女生因伤势严重截肢。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在了网友们的心里,每一个字都像芒刺一般,深深刺痛着我们社会敏感的神经。在愤怒和惋惜之余,我们可以把满腔的怒火,倒在校园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相关院校上;也可以将矛头,指向肇事者名目张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毫无自觉的安全意识上。

  但如果抛开情绪化的表达和道德上的优越感,而去冷静地思考一番,我们也难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车主作为一个拥有完全自由意志的成年人,就算他不懂交通法,但基本的常识(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机动车都是限行的,更别说飙车)为何在脑子里刚好就短路了?他难道对明显、可预见的安全隐患没有警觉吗?如果排除其“精神不正常和患有智力障碍”等特殊情况,其毫无逻辑和理性的思维方式却更让人震惊!

  而毫不客气地说,造成这一“不可解现象”的原因,正是其没有“敬畏之心”。人之敬畏不仅在于对社会,对法制,对先人和长辈,更在于我们作为一个具体的人,一个拥有自由意志的人,当我们在行驶自由权利的同时,是否会想到个人如果“过分自由”,会转而影响到他人拥有自由的权利。这次校园飙车肇事案,车主就是为了自己短暂的“欢愉权”,而使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大学生面临残酷截肢,不得不终身行动受困,这无异于剥夺了其一半的人身自由!

  然而在很多时候,当我们面对悲剧时,都会首先想到制度的漏洞,管理的不善,个人规则意识的缺失等等。但却往往忽略了一点,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我们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我们传递着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理性传统”,是我们骨血里的,对社会中其他个体所天然存在的怜惜之情,也叫作“感同身受”。

  所以我们古人才有“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爱精神;现代社会才有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的组织和机构;在重大的全球灾难面前,全世界的人类才会跨越种族和国界,共同面对难题,相互救助。

  所以永远不要忘记,我们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员,其实是有着更本质的东西在约束和联系着我们。而社会的运行并不只是靠着外在的,可见的制度或是法律在维系。那些看不见的东西,例如传统,例如文化,例如生而为人的自觉,这才是最重要的东西。如果一个人连这些都丢掉,没有最基本的“敬畏之心”,那么他就不配为社会所认可和关注,甚至不配成为现代社会中的一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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