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嫌犯有“障碍”,事件通报不该有

2015年09月08日 11:11   来源:钱江晚报   高路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通报,飙车飙到每小时195公里、撞死两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微博一出,舆论出现了一波急性的短暂性的理解障碍。什么叫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对于这个新出现的名词,不仅受害者家属不理解,我们同样不明白,短到多少时间叫短暂,急到什么程度叫急性,又为什么恰好定格在那车毁人亡的一刻?

  有很多公众迫切想知道而不知道的答案在官方长达一天的静默中持续发酵。既然是事发突然,怎么在事后来认定?鉴定人员又不可能完完整整地还原事发之时的状态,怎么知道彼时彼刻他的心理出了什么问题?既然结论是事后推定的,人们有理由再追问一声:这样的认定依据是什么,怎么区分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和急性短暂性发脾气、或者急性短暂性地冲昏了头、甚至是犯了法以后千方查计地表演为自己开脱?这些问题没有清晰的答案,其实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所幸的是,鉴定机构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详细披露了整个司法鉴定的过程,应该说,虽然人们对鉴定过程的很多细节结论依然不是很明白,但至少这展现了警方愿意公开信息、回应质疑的态度,也看到了专家们在作出鉴定时的认真负责。这原本是一份可以在第一时间平息风波的报告,可是让大家不得其解的是,在信息发布渠道已经零障碍的今天,这样一份报告有什么必要用独家专访的方式借记者采访的手对外公布?

  围绕在肇事案身上的风波,说到底是法治社会必须迈过的坎,用事实回应猜测,用透明回应谣言,在这样的过程中建立起对司法的信任。就这一点而言,南京警方事发后的处理本身就是活生生的案例,比如办案之初轻率地说出“比边上的车子快一些”的话;在一些基本事实上模棱两可;在公众的质疑下挤牙膏式地公布案情等。事后证明,南京警方在事发后的数天里,其实工作效率非常高,公众的质疑站不住脚,但警方对舆论的怠慢不仅没能将谣言止于智者,反而让自己陷于被动。

  这已经不再是一起单纯的交通肇事案了,而是一起舆论的次生灾难,自然也不能板着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按部就班。相比于现场的惨况,人们更担心的是事件背后公平正义的问题,这关系到能否将每个以身犯险的人绳之以法,将罪恶消除在萌芽状态,悟不透这一点,自然也不能明白公众为什么会对这起案件投入这么大的热情。

  简单的微博发布以后,其实有更重要的文章可以做也必须做。公众都能想到的反对的理由,警方没理由想不到,更没有理由置之不理。发消息的时候可以简短明白些,但详细的说明必不可少。一个新闻发布会就能搞定的事,何必在质疑发酵和回应中浪费时间?人们早就过了你说什么我就信什么的阶段,一纸鉴定书能承载的公信力是有限的,与其在公众的质疑声中左支右绌,不如主动公开引导舆论。舆论狂奔突进,应对却慢条斯理、不愠不火,人们以分秒计算着真相的到来,而有关部门却数着日子挤牙膏,这种节奏上的不协调,很容易被解读为对生命的漠视。

  就一起调查中的案子而言,也许每个人都应该有点耐心,但在这件事情上,人们更想看到的是诚心。车祸可以从“精神障碍”中寻找原因,与公众的沟通不能有“精神障碍”。这种开诚布公如果是舆论逼出来的,其实已经变味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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