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地方的“富单位”是怎样炼成的?

2015年09月18日 07:58   来源:红网   黄栀梓

  9月16日,“督履职促发展惠民生——2015湖北媒体问政”第一场,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人社厅和省地税局接受问政。现场问政短片显示,黄冈市地税局利用返还税款建豪华办公楼和职工小区。建设资金比批复额度多出一个多亿,情形令人震惊。(9月17日《楚天都市报》)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黄冈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市经济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受自然资源、地域区位、经济基础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程度还不高,在湖北省经济发展的大盘中占位并不高,多年来人均GDP在全省17个市州区中排名一直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因而与发达地区相比黄冈依然是个“穷地方”。但令人震惊的是:“穷地方”何来地税局这样的“富单位”?

  有钱超规划、超面积修建豪华的办公楼和职工小区的该市地税局“富”从何来?从媒体问政现场短片中我们看到:黄冈市地税局财务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超收税款返还”。税款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按照财税运行的基本法则,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即使是税务部门超收的税款也不例外,何以能够“返还”给税务部门用于修建如此豪华的办公楼和职工小区呢?

  地税机关作为地方政府一个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部门,执行税收政策的“松紧度”决定着地方政府“钱袋子”的“瘪”与“鼓”。一些“穷地方”的政府财政往往吃紧,就鼓励地税部门“绷紧收入这根弦”,用足用尽税收政策“多收超收”,为了鼓励“多收超收”,对于地税机关往往就“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具体体现就是“超收分成”。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就这样在二次分配中错位了。

  这种“错位”的分配,无疑背离了财税运行基本法则,挤占了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和民生福利待遇改善的资金,必然导致贫困落后地区在经济发展中走向“越穷越收,越收越穷”的恶性循环。由此也就不难找到黄冈市为何多年来人均GDP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的答案了,也可以从中得到一个警示:税收不能穷了老百姓富了少数单位。

  无论是主政官员还是监管部门,在财税利益分配上都必须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运行法则,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性立场。对任何单位都不能“高看”和“厚爱”,否则就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税收“超收分成”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税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但这种富了单位穷了百姓的错位分配却伤了老百姓的心,尤其是会弱化广大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由此产生纳税的“消极性”、对税收的抵触情绪,是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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