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长副台长“互发奖金” 演了一出“权力自肥”

2015年09月18日 07:36   来源:羊城晚报   杨朝清

  2012年1月,时任安徽广电台长的张苏洲以时任副台长赵红梅工作辛苦为由,安排该台广告中心负责人许薇,为赵红梅发放20万元奖金,许薇将此事向赵红梅汇报后,赵红梅以同样的理由要求广告中心也为张苏洲发放15万元奖金。 2013年1月,二人使用同样的手段让广告中心专为二人分别发放10万元、20万元奖金。(9月16日《新安晚报》)

  当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五花八门的腐败行为就会“钻空子”。 “退休了再扶贫”的期权腐败也好,“互发奖金慰劳”的权力自肥也罢,藏污纳垢的利益输送尽管有着五花八门的“遮羞布”,依然难以掩盖其损公肥私的本质。

  在等级化的金字塔结构中,台长和副台长无疑位于高端位置,在本系统拥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和话语权。一旦广告中心沦为 “摇钱树”,难免会有苍蝇 “见缝插针”。在物质生活渐次丰盈的当下,一些官员的精神家园反倒杂草丛生,难免导致理想信念的淡漠和价值追求的错位。

  这边厢,台长体谅副台长工作辛苦,运用激励机制对其进行犒赏;那边厢,副台长对台长的“好意”心领神会,投桃报李进行慰劳,两人在“互发奖金慰劳”上形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心照不宣地进行了互惠互利,为腐败行为披上冠冕堂皇的外衣,将权力自肥隐性化。

  在制度设计的图景里,奖金作为一种“让劳动更有价值,让劳动者更有尊严”的激励手段,有助于提升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是,奖金发放应有严格的规则,必须坚持程序正义,而不是“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发多少”。一旦没有了制度的“紧箍咒”,一旦社会规范沦为“稻草人”,难免会有“有权任性”的上演。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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