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狗行动”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行为美学

2015年09月14日 10:44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今年7月,中国之声曾经报道过,在广西玉林狗肉节,爱心志愿者斥资50多万买下了1300多只狗,运到江苏高邮安置的新闻。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事件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平息。有媒体报道,当初被救的1300多只狗,目前只剩下400多只。网友们则开始质疑:这些被救下的狗为何大量死亡?这场轰轰烈烈的跨省“狗狗大救援”又将如何收场?(9月13日《中国广播网》)

  吃狗与救狗在成为一场舆论盛宴后,随着围观者的散去,场面变得一片狼藉。那些高亢而澎湃的热情正日益降温,再次引人关注的则因大量的狗死亡的现实。志愿者救下的一千多条狗,要么圈养起来要么被人收养,给他们找到一个不被“屠杀”的去处。否则,没有了后续资金的保障,没有专业的检疫与喂养,那么被救的狗将再次面临着健康与生命的威胁。如今余下的400只狗,其何以免受死亡的厄运?

  该不该救狗,如何救狗,一直是个屡驳屡兴的话题。如果说狗的来源合法,并且经过了正规的检验,那么救狗行为就缺乏合理性,“马路上拦车”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说狗的来源不合法,比如属于被迷晕、毒杀或者失落的流浪狗,或者是被主人卖掉的宠物狗,那么救狗则顺理成章。但问题是,造成玉林狗肉节大量狗来源渠道不合法的,恰是监管层面的缺失,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使得狗肉的来源渠道不正规,大量的宠物狗或者流浪狗成为食客的盘中餐。在这种体系性问题下,若是不能解决最关键的渠道问题,那么民间保护显然难以为继,也会加剧爱心本身的透支,最终在无以为继的情况下,救狗行动将会变得越来越弱。

  狗该不该救,答案是肯定的。但如何救却涉及到一个方式和手段的问题,并对最后的结果产生决定性作用。时下的救狗行动实际陷入了两个误区,一是爱心组织和民间机构自身还存在认识上的缺区,把禁止和保护等同起来,使自己面临的对象群体太大,也无以获得最广泛的支持。狗肉能不能吃,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限制,而玉林等地的狗肉节民俗文化,有根深蒂固的社会基础,若是基于保护的目的而倡导取缔,既不现实也会把自己置于孤立面。二是出现了严重的责任倒置,救狗成了单纯的“回购活动”,通过花钱购狗的方式,把即将成为盘中餐的狗给及时解救出来。然而问题是,若没有从根本上找到解决的途径,那么这种方式只能救出数量有限的狗,后续还有大量源源不断的补充。甚至当回购成为一种生意之后,在更大利益的诱使下,反倒会造成某些商家的变本加厉。

  确切说,倡导动物保护本身无可厚非,也是当前构建人性化社会的现实需求。然而动物保护既需要程序正义的检验,也需要得到手段合理性的认可,否则就可能把自己陷入大众的对立面,从而丧失民意支撑的基础。比如很多次,动物保护组织都采取“高速路上拦车”的极端方式,在手段上存在较重的违法性,结果不但未能获得舆论的支持反倒是声讨。对于玉林救狗也是如此,当其以回购的方式作为主要办法之后,从开始就注定其处于失败的境地。真正有效而必须采取的行动,则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去实施,以此促进政府监管部门迅速发挥作用,对狗肉的来源渠道进行规范,让那些来路不明又未能经过检验的狗,要么回到其来处,要么找到一个去处,而不是大量回购然后集中喂养,最终手段的局限性也会造成行动的难以持续。

  “救狗行动”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行为美学,有效的方式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谁能承接“救狗行动”的后续成本重负,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对方式和手段的反思。不过,对于民间组织来说,如何把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结合,让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让民间力量与公共管理结合,让内生力量与外部力量结合,其实也是对自身能力与水平的有效检验,也是验证民间慈善成熟度的标尺。(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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