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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景区涨价,制度建设要给力

2015年09月11日 07:14   来源:新民晚报   单士兵

  9月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9月到明年8月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这个专项整治注定要面临巨大的挑战。因为新华社记者已经调查发现,近期多地景区门票价格上涨或准备上涨,其中不乏违规调价。事实上,景区乱涨价是个老大难问题。这些年,出台的约束规定不少,一些相关的公共管理部门也曾不断喊话,摆下各种规矩。然而,很多景区不但把 “禁涨令”置于一边,还不断给自己找涨价的理由。

  景区疯狂逐利,让游客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者。本来,很多景区作为自然资源或人文遗产,根本不属于哪个政府部门或者哪家公司私有。作为社会公共资源,这些景区成为牟利工具,是公共管理的一种耻辱。对游客来说,欣赏自然或人文景观,很多时候是一种必然需求,他们根本没有选择权。比如,像敦煌、长城这种景区,就算再贵,很多游客还是要进去的。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一些地方对“旅游经济”仍非常偏爱,若没有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是很难摆脱门票依赖症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要想通过弄清定价成本,通过听证会来保证政府定价的正当性,最后得到的恐怕也会是“真实的谎言”。因为成本往往是笔糊涂账,相关信息根本做不到公开透明,听证会也多是空有“程序”而没有“结果正义”。

  更何况,对那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专项整治也只是在“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情况下,才“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适当降价”。不难想象,这样的整治力度是何其软弱。毫不讳言,现在很多景区早就成为人们“看不起的风景”,只不过民意被虚置一边,无法与掌握话语权的牟利资本进行博弈罢了。

  这就是景区涨价屡次整治屡次失灵的原因。要改变这一状况,关键还是要在立法层面为景区定身份,让原本就是公共资源的景区回归公益属性。同时,也应该真正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厘清景区的产权属性。只有这样,民众面对景区才可以自由选择,用脚投票,来倒逼景区提升服务水平。

  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论是此前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还是现在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整治通知,都远远不具备足够的法律效力,无法发挥制度的刚性价值。所以,抑制景区涨价,还是不要再用“部门喊话”这种老办法了,必须尽快在制度建设上再给力点。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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