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一个会议上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谈起“汉语”用法的利弊问题,他认为应该改称“国语”,因为“汉语”在多个少数民族语言中表达的直接意思就是“汉族的语言”,政府提倡学习双语,就被理解为要求少数民族学习“汉族的语言”。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被汉族“同化”的问题。
其实在今天的中国,回、满、赫哲、土家、锡伯、畲族等族绝大多数人口讲汉语。壮、白、撒拉、东乡、苗、瑶、蒙古、土、保安、羌、仫佬等族中有很大比例的干部民众通用汉语。汉语文在中国几千年文化发展史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在事实上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族际共同语”和“国家通用语”,把今天的“汉语”顾名思义地看作只是“汉族的语言”是一种十分偏狭的理解。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的双语教学中对汉语的提法是“汉语普通话”,这是把普通话与汉语方言做了区别,但仍然强调的是“汉语”。
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在谈到双语教育时,提法已经改为“国家通用语言”。但是社会各界对此的关注不够,在电视新闻、报纸杂志中仍在大量使用“汉语”一词,如有的报纸宣传少数民族“学好汉语,有利就业”,国外的孔子学院也在讨论“外国学生如何学好汉语”。今后这些提法应尽快统一起来。“国家通用语言”的提法是十分准确的,指的就是全体国民通用的工具性语言文字,但是在口头表达中稍长了一些,不如在许多日常场合下进一步简化为“国语”。这一调整有几个好处:
一是使我国回族、满族等在语言方面的传统提法从“通用汉语”改为“通用国语”,名正而言顺。
二是有自己母语和文字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各级学校和双语教育中所学习的是“国语”。译成少数民族语言就是学习“国家通用语言”而不是目前所译的“汉族的语言”,有利于少数民族在观念上准确地理解“国语”。
三是与台湾的用语建立连接。民国时期把汉语学习称为“国语”,1932年叶圣陶、丰子恺编的《开明国语课本》近期在大陆一度十分流行。1949年后,台湾一直在推行“国语”教育,这是建立台湾民众对中国认同的文化基础。
四是对海外的“汉语”教学起到重新“正名”的作用。教育部下属有“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汉办”),下级机构是世界各地的孔子学院,一些相关的社团组织如“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等也由“汉办”指导,其职能是“对外汉语教学和汉语国际推广”。但是,国外学生学习的“汉语”,译成英文是Chinese(language),直译是“中国的语言”。很显然,把Chinese(language)译成“汉语”,给外国学生留下的认知就是“汉”就是“中国”,那么藏、维吾尔、蒙古等民族的语言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呢?这无疑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海外推动的是“国语(中国国家通用语言,Chineselanguage)”教学,就没有问题了。藏、维吾尔、蒙古等民族的语言当然是中华民族语言体系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国家通用语言”。从这个思路出发,也许教育部的“汉办”需要考虑更名了。(作者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