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变卖淫女,魔术化的权与法

2015年08月24日 06:57   来源:红网   文依雯

  多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发生一起轮奸案。案发后,一名施暴者的父亲“请”出了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在黑占的斡旋下,当地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11名司法工作人员倒在金钱和人情的攻势下。在接下来的法庭审理中,受害人“变成”了卖淫女,轮奸“变成”了强奸,施暴者罪行越来越轻,最后竟被判缓刑。(8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难想到九十年代一部名为《九品芝麻官》的电影。戚家媳妇戚秦氏遭到了常威的强暴,后来常威动了杀机把戚家上下全都杀害,更是通过移花接木、收买证人等手段嫁祸于戚秦氏,洗脱罪名。虽说该电影纯属虚构,但谁又会想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竟然会有如此活生生的“电影素材”。

  对受害人变卖淫女,媒体报道不过三五行,但仍清晰可见贯穿于中的权法交易痕迹。施暴者父亲为了“救”儿子,四处“活动”。但试想一下,副检察长、副院长会直接买施暴者父亲的账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即使再多金钱诱惑,在陌生人眼里说不定就是陷阱。相反,一旦人大常委会主任出面,官员与官员“圈子”之内的交易则“稳当”得多。而维持这个“圈子”的,便是各自手中拥有的权力,否则,哪个法官检察官愿意与有个爱惹事儿子的父亲成为一个“圈子”?

  更令人义愤填膺的,是于此导致的司法体系塌方式沉陷。要把黑硬说成白,也非易事。不管是副检察长、副院长,还是其余多位普通司法工作人员,其间哪怕有一人能坚守良心,恐怕也不会有如今之结局。但遗憾的是,参与此案的司法人员竟然全都“一去不返”。上级动动念头、下级动动笔头,剧情顷刻反转。或许,受害一方也曾极力反击,但一弱女子,又怎可奈何对方如此庞大的利益勾结群体,以及他们手中跑偏的权力?

  受害人变成卖淫女的结局,其产生的最大恶果,并不在受害人身上。我们倡导的司法公正,其最大价值所在,正是对弱势群体的法理保护,本应是受害人的坚强后盾。但如果某些人以权压法,所谓的坚强后盾,则会像变魔术一样,“分分钟”成为伸张正义之路上的铜墙铁壁,沦为保驾护航不法分子的工具。而这才是法治社会中的真正悲剧。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表示,“法必须大于权,决不允许权大于法。”让权力在法治下运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该贯穿于现实里与之相关的各种小事之中,也应该成为追责的原始动力。不知这11位司法工作人员,你们在他乡还好吗?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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