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七夕又来啦!福州市鼓楼区昨日消息,为了便于七夕当天的结婚登记,8月20日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8月18日《东南快报》)
七夕又称“中国情人节”,牛郎织女相聚的温情故事,让离婚变得有些格格不入。出于禁忌的考虑,民间在这天自然是好好相处,即便夫妻间吵架了也得顾及下节日的气氛。比如作为旁人劝劝和,借此让有离婚冲动的人多考虑下对方的好处,让一桩快要破灭的婚姻重归于好,也算得上一件功德之事,然而承担服务之职的婚姻登记机构,临时起意只登记结婚不登记离婚,这样的迎合就有些表错了情,属于权力的滥用。
从法律上讲,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在职责上讲,也没有任何一个条款规定公共服务机关,可以为了迎合节日而调整服务项目。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权利不受限制,公共服务机构只要不是基于法定因素,比如法定放假日,或者系统出现了问题等,那么就必须在任何时间放开一切业务的办理。而不能为了讨个吉利、得个彩头而取消某个项目,此举无疑是对权利的漠视。
假若很多人为了离婚,而专门选择了一个特定的日子,或者专门请假而排到了这个时间,却因为一纸临时规定而必须延期,他们的权利谁来保护,其间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虽然出于社会和谐以及挽求婚姻的目的,公共服务机构可以对离婚者进行必要的帮助,然而此举是附加的服务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而不是想当然下对权利的伤害,对自由的漠视。如果此例一开,那么任何基于善意的目的,都可能成为侵犯权利的理由。
用不正当手段达到的目的,不是正当的目的。没有程序上的正义性,自然也就没有目的正当性。哪怕出于善意,也无法得到保证。这本是一个常识,然而在现实之中,“只要目的正当,便可不择手段”的伦理观仍颇有市场。同样是婚姻登记,面对越来越高的离婚率,很多地方采取了限号的方式,人为制造一个缓冲期,还美其名曰为“冷静期”,据说某地采取这种方式之后,离婚率实现了有效的降低。然而从另一个侧面,这种做法一方面给拖延的懒政行为提供了挡箭牌,最终受损的依旧是权利者;另一方面则成为一个很坏的恶例,纷纷效仿之下让权力滥用和作风之弊始终得不到解决。时下很多奇葩的证明,以及办证难、办事难等顽疾,哪个没有一个光鲜的理由?
然而,本应受到谴责的权力滥用的行为,结果却获得很多人的大加赞赏,认为其诠释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殊不知,恰是这种表象化的认识,使得权利者无以认识到自身的权利,也无以形成对权力的约束,从而使得权力往往不受边界限制,并造成了对权利的随意践踏和任意伤害。若连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意识都没有,此才是权利者的最大悲剧。真正的民生福祉和权力谦卑,是基于对程序的恪守,对规则的遵从,对底线的固守,不越雷池半步方可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