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脱衣”,不如商场先脱嫌

2015年08月19日 06:59   来源:红网   高永维

  16号晚上,沙区三峡广场某商场,一名美女顾客遇到了一个十分尴尬的问题:她在试衣间换衣服时,脱下来的自己的衣服被人偷走了。110民警准备将双方带往派出所调解时,商场要顾客要么掏钱将新衣服买了,要么将新衣服脱了才能离开。(8月18日《重庆时报》)

  顾客在商场内试衣,结果自己的衣服被盗,商场不说承担责任,竟然还在民警来调解时,让顾客在付款和脱衣之间二选一,这商场的做法也真是够绝。

  顾客的衣服被偷,即便责任不在商场,但因为事情发生在商场内,商场也应当积极主动配合,而不是纠结于一件衣服。更何况顾客是去派出所接受调解,并不是要“溜之大吉”,商场又在担心什么呢?

  话再说回来,顾客在商场内被盗,商场真的就没有责任吗?这家商场试衣间内外均没有“顾客保管好各自衣物”之类的提醒,试衣间外也没有监控设备,不管是出于温馨提示,还是为了有效防盗,商场的措施都是不到位的,就这一点而言,商场就该为顾客被盗承担一定的责任。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顾客被盗后找到商场要求广播,商场服务员竟然说,“如果是故意拿走的,广播也没用。”当然,广播可能真的没有用,但商场试一试又有多难,万一真的是有顾客拿错了呢?

  顾客的衣物在商场内丢失,商场得知后轻描淡写,民警来调解时商场又故意为难,这让顾客心里难受是小,商场恐怕还要自砸招牌。

  其实,商场要求顾客“脱衣”,无非是怕“有去无回”,拒绝广播寻找,无非是怕引起其他顾客的恐慌,可是仅仅因为这样的原因,就做出伤害被盗顾客尊严的行为,不仅是不近人情,更是把“顾客就是上帝”当了废话。

  面对顾客衣服被盗的局面,商场要做的不是让美女顾客“脱衣”,而是应该反思自身管理中的问题,只有把存在的漏洞补上,不让别人觉得商场和小偷有沆瀣一气之嫌,商场也才可能挽回声誉。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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