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除农民工入会盲区做到“不弃不遗”,既关注到农民工集聚的重点区域,又不忘散布于街面小巷里的零散务工人员。他们还通过微信订阅号喊出“职工入会,你还在等什么”,向职工大力“推销”工会,并邀请职工在线申请入会。(8月17日《工人日报》)
许是笔者孤陋寡闻,工会组织向职工大力“推销”工会的提法,今天我是第一次见到,颇有点新鲜感。既然是“推销”,那就有个“讨价还价”前提,能给自己带来实惠,我就参加,否则,我可以拒绝参加。其实,这也符合《工会法》精神,职工参加工会须秉持自愿原则。
工会组织如何向职工“推销”自己呢?喊空洞的美丽口号不行,硬拉硬拽也不行。关键是要让职工亲眼目睹到和亲身体会到,参加工会能够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样的示范多了,形成了共识,职工要求参加工会的积极性自然就大了,恐怕想拦都拦不住。
现实的问题是,有些工会在职工的切身利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甚至职工求助上门也“一推六二五”,你说说,对于这样的工会,职工参加它干吗?
且以实例为据,我的一个老乡在南京某街道开小吃店,经常遭到非法人员乱收费的讹卡,稍不服气,就以强制停业相要挟。后来,他实在忍无可忍了,就“死马当活马”地向社区工会反映,结果社区工会商请工商部门联袂查处,很快就把这种非法乱收费的行为遏制住了。这件事迅速形成正能量,一条街的个体商贩全部主动地参加了社区工会。
当然也不乏反面的例子。日前我去某建筑企业了解工会“扩面”情况,这个有700多人的企业,参会率居然不足25%。原因在于,企业工会不为职工办事,不关心职工痛痒。是一起工伤事故让全体职工寒透了心,并形成严重的对立情绪——没有入会的,坚决不再入会;已经入会的纷纷要求退会。
事情缘起于一桩工伤事故,一名新职工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骨折,老板拒绝支付其工伤待遇,理由是,实习期未满。显然这是违反劳动法规的歪理。工友们不服气,找工会主席主持公道,工会主席却说,这种事老板当家,工会管不着。你想想,职工因为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你工会不愿意管,那参加工会还有何用?后来事情虽然通过向劳动部门集访得以妥善解决了,但职工与工会的对立情绪却一直未能缓和,结果该工会主席被职工依法罢免。
眼下,在欠薪问题、超时加班问题、带薪休假问题、劳动安全问题、职业病防治问题等等方面,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严重受到伤害的情况,在不少地方时有发生,严格追究起来,无不与工会履职不力甚至失职渎职有一定关系。工会在这些方面如果不能有效作为,给职工带来实惠,取得职工的认可和支持,工会的“推销”工作那是很难取得成效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