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封村”的不是娱乐节目而是权力

2015年08月13日 14:58   来源:东方网   郭文斌

  日前,湖南省绥宁县政府发布的一则保证娱乐节目正常拍摄的通告,在当地引发热议。通告显示,为了这档节目正常拍摄,当地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限行、封村措施,还对可能出现的不听劝阻者提出严正警告。今日上午,绥宁县政府办、交警大队及关峡乡政府等多个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均向南都记者证实此通告属实。(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拍摄人气旺的娱乐节目,当地政府给予一些支持,是理所当然的,可现在不仅作出了“限行”,而且还规定“本村村民一律凭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并严禁村民围观现场,“严禁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严禁发微信”。显然,是要一切都要以“娱乐节目”的拍摄为中心了。这让人想起了以前少数“领导”的出行,既要警察开道,又要限行,可现在领导出行都不搞这一套了,为何娱乐节目的拍摄竟然要如此兴师动众?

  据网友透露,拍摄的这档节目是热播的《爸爸去哪儿3》,这个娱乐节目的确是收视率高,在哪拍摄,就等同于做了广告,这也的确是有利于当地旅游的宣传,但尽管如此,也构不上“限行封村”的条件。因为一方面“限行”是有法律规定的,达到一定的条件才行,比如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可拍摄娱乐节目显然够不上“限行”条件,另一方面“封村”更是荒唐,这是在侵犯公民的权利,有违法的嫌疑。

  本来,当地政府可以事先作好宣传,请求当地老百姓为拍摄娱乐节目尽可能提供便利,而当地政府也可以加强安保,以免出现意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不管怎么样,都不能使用“限行封村”的做法。

  “限行封村”的做法,明显是权大于法。不过,深究下去却不难发现,这是权力为求得“政绩”而不择手段,甚至狂言,“凡不听劝阻,违反通告要求的,现场执勤干警有权当场处置,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居然要以依法治公民,真是莫大的笑话。在老百姓看来,不过是一个娱乐节目,为何要扰民?可在当地官员看来,这件事却无比重要,其最终的秘密是——县里为了争取这次拍摄活动,花了很大人力、财力,“现在很多县市也在争取拍摄机会,但还是被我们争到了。”——对于一个娱乐节目,竟然要花很大人力、财力才能争取,这背后有腐败的嫌疑,上级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究竟花了多少财力?是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比“限行封村”更需要追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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