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村封路拍娱乐节目 折射出权力的媚态

2015年08月13日 10:30   来源:西安晚报   盛翔

  日前,湖南省绥宁县政府发布的一则保证娱乐节目正常拍摄的通告,在当地引发热议。通告显示,为了这档节目正常拍摄,当地不仅出台了一系列限行、封村措施,还对可能出现的不听劝阻者,明确规定“现场执勤干警有权当场处置,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村村民一律凭身份证、户口本出入,并严禁村民围观现场,严禁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严禁发微信。(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这是八项规定中的明确规定。现如今,即便是中央领导出行,一般不再封路闭馆,不再交通管制,更不会禁发微信;想不到,拍一个娱乐节目,竟然能够以政府公告的名义封路封村,而且动不动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村民不仅不能自由出入,甚至连使用通信设备的自由都被剥夺了。两相对比,把一个娱乐节目捧上天的地方政府,不仅荒谬任性,更加目无法治,是赤裸裸地侵犯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

  再大牌的娱乐节目,要保障顺利拍摄,也没有理由随便封路封村;如果真的需要,那也应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在村民同意的前提下以出钱购买的途径解决,以权力命令的方式随意侵犯村民权益到底算什么?又凭什么?说实话,某些真人秀节目,动辄借助地方权力侵犯他人利益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作呕。更疯狂的是,为了所谓保密,当地村民的人身自由与通信自由都被限制,我的地盘娱乐节目做主,我的自由娱乐节目说了算,连拍个照片、发个微信的权利都没了,这到底是什么重要节目,拥有如此至高无上的扰民特权?

  “节目的拍摄是宣传、发展旅游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通告里的这句话,说明当地对于迎来这个娱乐节目的拍摄,怀着非常美好的期待。但是,仅仅拍这样一个娱乐节目,真的就能迅速提高当地知名度并且带来良好的旅游造势吗?恐怕也太一厢情愿了吧。据悉,当地为了争取这次拍摄活动,“花了很大人力、财力”——当地政府背后是不是给节目组行了贿送了钱,公众没必要去猜测;但可以肯定的是,当地政府必定会像对待大爷一样,满足节目组提出的任何要求,既不管是否合理必要,更不管是否违法扰民。地方政府指望通过娱乐节目宣传本地,其初衷不能说不好,但是无论如何必须记住:一个不尊重公民权益、权力可以决定一切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形象可言。

  真人秀节目拍摄,屡屡通过依仗权力,强制性封村封路的做法,实在是一种社会病态的表现。再牛的娱乐节目,也不可以随便扰民,更不可以随便侵权;地方政府对这种娱乐节目的种种献媚,无论能够讲出怎样好听的“故事”,也不可以肆意逾越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的底线。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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