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小费制度、劳动集体报酬协商等措施来彻底消除导游的各种压力还不现实。因为这些制度还不能确保导游宰客、带游客到处购物等乱象的彻底消除
近日,国家旅游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次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这份《指导意见》中,以往备受关注的“小费制度”“导游专座”及公伤保险问题、劳动报酬集体协商机制等,都首次有了较为明确的定论(8月4日《法制日报》)。
作为旅游行业从业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70多万导游的权益过去关注的人不多。其实,导游工作很辛苦,有着工作责任大、强度高、时间长、风险高等特点,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充沛的精力、乐于奉献的服务精神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等,在国外,导游属于较受尊重、收入较高的职业。关于导游这一职业群体的生存状态,有业内人士这样评价:导游这个职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猪差”。如果不入这个行业,很难有人体会得到导游身心两方面的劳困。而现实中,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某些导游欺客、宰客的乱象。
尽管,当今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对导游这个职业有一定成见,但相关部门和机构还是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对导游这个群体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关心。《指导意见》的出台就是针对目前导游群体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工作压力很大的现实而来。特别是,备受关注的小费制度、劳动报酬集体协商机制的正式确立为导游们带来福音,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导游这个群体的压力。
只不过,仅靠小费制度、劳动集体报酬协商等措施来彻底消除导游的各种压力还不现实。因为这些制度还不能确保导游宰客、带游客到处购物等乱象的消除;相反,如果小费合法成为现实的话,还有可能助长一些不良导游欺客、宰客的气焰。这无疑会加剧游客与导游之间的矛盾,导游的经济压力倒是减小了,但在游客的不满意中心理压力却增加了。所以,在公众看来,《指导意见》中的某些措施还是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嫌,而要真正缓解和消除导游的压力,仅靠这些也不太现实。
治病就要除根。还导游一身轻松就要先找到“压力山大”的病根。笔者以为,其病根在于旅游市场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由此导致旅游市场乱象直接或间接加剧了导游的各种压力。所以,健全机制,依法肃清旅游乱象,才能彻底消除导游的压力,还导游们一身轻松。
首先,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理清旅游市场的各方关系,将景区、导游、旅行社团、游客之间的关系纳入正常轨道,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行为准则,让其各归其位、各自在法定规则下办事。同时,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相关方面加强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的整体有序。
其次,应严格贯彻落实好旅游法及《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用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导游、旅行社、游客等各方面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用法治为旅游市场打造一片晴空,让导游的各种行为进入法治化轨道,让其不用遵循潜规则也能有收入保障。
再次,应进一步完善导游职业化制度。应当说,目前我国的导游职业化程度还不是很高,导游职业化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无论是导游的薪酬获取机制,还是健康安全等其他保障机制都没有完全落实,这亟待完善和补强。对此,应进一步规范导游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让导游有归属感、合理合法收入以及社会保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