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有何理由拒绝回答“瘦肉精”流向?

2015年07月31日 11:06   来源:东方网   沈宏胜

  在出现假冒绿色猪肉、狐狸肉冒充牛肉事件后,沃尔玛再次被检出含有“瘦肉精”猪肉。昨天,沃尔玛发声明称已成立一个跨部门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但是其拒绝回答为何选择了问题企业当供应商,同时也拒绝透露问题猪肉流向了哪些门店。(2015年7月31日《京华时报》)

  作为世界著名企业沃尔玛,在中国经营已多年,中国的消费者并不陌生,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享受”,但沃尔玛销售的的食品被再次检出"瘦肉精"猪肉,的确让消费者想不到。这样一个企业为何屡次出现如此低劣的产品?在笔者看来,只有一种解释,在经销过程中,把关不严,让“瘦肉精”猪肉再一次混进了沃尔玛的“大门”。既然被检出“瘦肉精”猪肉,理应给消费者一个说法,可沃尔玛竟然回避,拒绝回答供应商和猪肉的流向,让人鄙夷非所思。

  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做到公开透明消费,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沃尔玛在回应被检出“瘦肉精”猪肉的问题上,为何遮遮掩掩,不敢将“瘦肉精”猪肉供应商和流向哪个门店说出来,只是回应成立一个跨部门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难道提供“瘦肉精”猪肉的供应商和流向哪个门店,比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还重要?比讲诚信还重要?

  公平交易,透明消费,这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遵守的基本法则。

  消费者对被检出“瘦肉精”猪肉,提出质疑,要求给出供应商和流向哪个门店,属于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是杜绝“瘦肉精”猪肉再次在市场销售的合理要求。而沃尔玛有什么权利拒绝回答供应商和流向哪个门店,是不敢回答,还是另有隐情?

  据调查了解,为沃尔玛提供产品的供应商两地址均不见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身影,其中签注地址“团河鑫发农副产品市场”的地方是两个露天摊位;至于标称地址“小营中巷”,则根本就没有这个地址。

  显然,沃尔玛被检出“瘦肉精”猪肉问题,确凿无误。

  倘若,沃尔玛对被检出“瘦肉精”猪肉,不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答复,损害的不止是消费者所需要的知情权,而最终损害的是其自身的名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是法则,也是天理,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通用。谁愿意食用有害的食品?

  但愿,沃尔玛尽快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回应,在中国的消费市场上,决不允许生产销售“瘦肉精”猪肉这样的垃圾食品,切不可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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