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开除举报者是下策

2014年09月17日 13:45   来源:东方网   戴先任

  在举报沃尔玛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熟食,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的一个多月后,沃尔玛深圳洪湖店4名员工等来的不是企业的道歉,而是自己的解聘合同书。(9月16日新华网)

  沃尔玛对举报人的解聘理由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没有举报人的举报,就不会揭开沃尔玛使用过期原材料制作熟食的黑幕,秉持良心不顾自身利害为了公众健康公众利益的举报英雄,却落了个被开除的下场。让人为之唏嘘不已。

  举报人的行为确实给沃尔玛带来了现实的损失,但内部人的举报,应该让沃尔玛吸取教训的是,自己以后要做到规范操作,不能昧着良心,再做出坑害消费者的黑心勾当。此时的沃尔玛理应做的是,重奖举报人,将此次举报当成一次整改的机会,如此才能重拾消费者的再度信任。如果将举报人开除,不仅显得不大度,也坐实了自己并不光明正大的熟食制作过程,也让公众对沃尔玛失去了信心,而自己内部并不光彩的熟食制作过程也变成越来越失去内部监督。一个不能承认错误并改过的企业,如何能有竞争力,如何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举报人被解聘,更多地曝光的是,在当下举报机制不健全的环境下,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利益不受损与人身安全不受到威胁。从频频发生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事件,而一些“有奖举报”无人领,就能看出,在国内还没有建立健全良好运作的举报机制,对举报人进行保护。在对举报人保护乏力的语境下,这将出现无人再敢举报的困境,举报人纯粹只能借助于正义感和良知,需要超乎常人的勇气,才敢举报一些不法行为。

  除此之外,举报行为,往往也会被一些团体或是行业内部视作一种“叛变”,而将举报人当成叛徒对待,人们没有了善恶观,而只以利益为唯一的价值观,对于损害小圈子利益者,则将其视为共同敌人,视为叛徒。

  可以借鉴美国的“吹哨人”制度,一方面对举报人实行重奖,从罚金中直接给予奖励,一方面专门立法“证人保护法”吹哨人法案。

  回到沃尔玛事件来,当初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承诺进行调查,但却并没有公布结果,现在却曝出举报人被解聘。这种举报不法行为没有结果,自己却已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是最让举报的英雄伤心流泪的事情。不能让举报英雄流血又流泪,当那些黑幕没有圈中人来揭发,当举报人在打击中变得沉默时,我们拿什么来揭开那些不为人知的黑幕,保护公众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

  沃尔玛事件,不能得出一个仅只举报者被开除的结果,举报者的掌声和奖金,举报者今后的工作,相关部门都应该给予妥善安排。而沃尔玛事件,也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答复,不能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而举报英雄却被以“私刑”伤害。

  编辑点评:

  监管部门和企业双双失职!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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