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四川省自贡市民伍女士反映称,11日上午8时33分26秒至9时13分20秒期间,其手机流量以100兆(Mb)/分钟的平均速度消耗,40分钟消耗流量约4058兆,已消费套餐外上网费1000元。伍女士坚称当时没有用手机上网。电信方面初步查询后表示,存在上网流量短时间内猛增和上网费用已超1000元的事实,但40分钟消耗流量4000兆,肯定是不可能的。(7月26日《成都商报》)
在网速慢、网费贵的背景下,伍女士的遭遇让人哭笑不得。自己没上网,手机却在悄悄地消耗流量,流量究竟被谁偷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信息显示,一季度,工信部检测了40家手机应用商店架上软件,发现问题应用软件82款,涉及恶意“吸费”、软件自动发送短信等问题。关于手机上网流量费用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显示,在15903人次申诉中,收费争议方面的申诉占申诉总量的34.9%,主要涉及手机上网流量费争议,增值业务扣费争议等问题。
一些手机生产者和销售者会安装捆绑软件“吸费”,一些软件制作者控制不住牟利冲动,也会“吸费”。手机用户如要凭自己的能力,弄清楚是谁偷了上网流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伍女士的经历而言,业内专业人员都说手机40分钟消耗4000兆流量是不可能的,这个结果让人纠结,这次是因为消耗的流量出奇得多,才引起了关注,如果偷走的流量不多,用户恐怕就很难发现和警觉了。
谁偷了手机上网的流量,我的手机上网流量被偷没有?这些问题,消费者在持续关注,司法部门、运营商监管部门也应引起重视。手机流量去得不明不白,其实是奸商频频使坏,消费者权利保障不力的结果。保护消费者权益,要立法,也需要斗智斗勇斗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