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而且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应该也可能在扩大消费需求方面大有作为,努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为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
受经济增速回落影响,上半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57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4%,但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却逆势而上,同比增长38.6%。这种现象不是偶然发生的,有其“天时、地利、人和”的深刻原因。
所谓“天时”是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经济发展,明确提出了“互联网+”的战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等一系列支持、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国际资本市场也对中国电商企业上市融资表示了极大热情。
所谓“地利”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社会消费需求高涨,零售总额平均增速超过10%,国内市场总量已跃居全球第二位,为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所谓“人和”是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市场规模、技术支撑、营运模式等方面,都已进入全球第一梯队,他们不仅在技术上毫不落后于世界潮流,而且结合中国市场进行了大量突破与创新,成为全球电子商务领域中的龙头企业。
(二)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消费正在逐步取代投资、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作用,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动力。在这种形势下,电子商务应该也可能在扩大消费需求方面大有作为,努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为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首先,要发挥电子商务满足社会即期消费需求的基本功能。我国经济尽管快速发展,但总体上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由温饱型消费向小康型消费过渡的阶段。价格因素仍然是多数消费者选择商品时优先考虑的重要因素。电子商务企业中间环节很少,不用或只需支付很少的商铺租金,销售单位商品所需的人工费用也较低,在商品价格上具有实体商店难以与之竞争的优势,因此造成日用消费品销售大量向电商渠道分流的现象。同时,尽管近几年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很快,但受经营企业规模较小、物流运输费用高昂等因素影响,农村市场的商品种类、数量特别是时尚度等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上述问题迎刃而解,选择商品不再或较少受到空间、距离和店铺经营规模的限制,对满足农村消费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商务部、财政部、供销总社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工作,更多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
其次,要发挥电子商务挖掘社会潜在消费需求的重要功能。经济新常态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模仿型、排浪式的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消费者希望拥有同他人不一样的商品,但传统商店无法提供,不知道去哪里购买这些商品,造成这部分潜在的消费愿望难以实现。电子商务强大的搜索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多样的选择。在任何一个电商网站上,只要你提出一种商品,立即可以查看同类型但不同品牌、不同价位、不同规格、不同花色的多种商品,以便进行鉴别比较,常常使人眼花缭乱。大量的“剁手族”(指不知不觉花费大量金钱,回头一看账单懊恼不已,自嘲要剁手的网上购物者)就是这样产生的。随着智能手机、地理位置服务的发展,不仅电商企业受益,实体店铺也开始使用信息技术。当消费者走到店铺附近时,手机会自动收到信息,告知这个商店中有你曾经购买过或者可能感兴趣的商品。国外有的企业在地铁站内张贴带有商品二维码的海报,消费者等车时可以用智能手机刷屏,输入所需商品品种、数量、送货时间地点,下班后晚餐或食品原料就会送到家中。
第三,要发挥电子商务创造社会未来消费需求的引导功能。现代流通产业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并且要挖掘潜在的消费需求,还要努力培育、创造未来的消费需求,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目前,国内外大量的电子商务企业都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他们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的先进技术,海量分析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探寻研究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不仅要确定每个个体消费者的消费轨迹,量身定制提供专属服务的方案和计划,更重要的是要透过个体的消费者,归纳出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趋势,预估未来的消费需求,然后再通过更强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促销方式进行引导,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又为工商企业提供了市场商机,拉动经济增长。
在未来的扩大消费、发展经济进程中,电子商务大有可为,但同时也存在着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政府、企业、消费者要共同努力,早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商务部内贸专家委员会主任、商务部原部长助理 黄 海)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