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逃命遇阻挡 安全便宜不能占

2015年07月16日 07:26   来源:京华时报   主笔 蒋萌

  楼下着火浓烟弥漫,家住北京丰台某栋楼五层的纪先生被困楼内,为逃生他钻出窗外不幸坠亡。死者家人认为,二楼住户在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并阻挡逃生通道,将堆放杂物者与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二被告辩称是死者逃生不当。

  出事了,死人了,都想推责,可“沾包者”显然不是“没事人”。已知的情况是,二层住户堆放的杂物曾将楼道堵得只够一人通过,物业只是提醒清理而未清理。虽然消防部门未证实火灾是二楼堆物所致,此案涉嫌人为纵火,但在大火中,如果“逃命通道”梗阻,意味着什么?纪先生家门被撞上,楼道下不去,浓烟熏呛,进退两难,不得已从楼道窗户爬出坠亡,难道“活该”?即便第二被告不是“元凶”,也难逃次要责任。

  这事告诉人们,甭以为“我的楼道我做主”,那实际是公用面积与救生通道。“别人堆物我也堆,否则便是我吃亏”,这种心态更要不得。谁占了安全的“便宜”,必然埋下危险的火种。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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