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五个着力点

2015年07月09日 07: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这一顶层设计的出台,显示了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与破题区域协调发展的担当胆魄和坚定决心。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这一顶层设计的战略意图,可以从以下五个着力点来把握。

  一、以“明确定位”为着力点防范发展中的行为偏差。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京津冀三地都是“自说自话”,根据自己的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客观现状等勾画各自的“功能定位”。由于三地本属同一地理大区,相同的地缘人缘加上不同的行政管理立场就会出现功能定位方面的竞争。三地的功能定位所包含的区域战略思想和发展重点上就难免有不少雷同,而在实际发展中,三地发展也都期望各种资源能向着各自确定的定位方向发展,但最终发展却都不能顺利地实现目标定位,而是出现了各自不同的偏差。比如,北京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大城市病,人口难以控制,生态、资源、环境、交通等弊端越发突出;天津出现了“大小通吃”、“轻重高低一个都不能少”的恶性竞争行为;河北省出现了大规模的、低端的、行业较为单一的重化工业群体和落后产能,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存空间恶化的问题。因此,顶层设计的关键首先在于定职能。在全国大棋局中准确地由国家确定好京津冀三地在全国应发挥的作用和职能,才能按照所定职能安排各项政策,设计和推动“大手笔”的重大工程。《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确定了北京“四个中心”、天津“一基地三区”、河北“一基地三区”的职能定位,就是将京津冀地区看作一个经济社会共同体来统筹安排的,而并非“利益大拼盘”或“利益平衡”得出的结果。这将有利于三地调整发展重点,扬长避短,形成优势互补、利益相融的共同体经济板块,对于避免通过恶性竞争行为抢夺产业、资源、市场等发展要素而互相影响、互相拖累具有重要意义。

  二、以“疏解功能”为着力点助推京津冀三地缩小落差。改革开放以来,河北与京津的落差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越拉越大。落差的体现并非只表现在经济发展、人均收入上,而是全方位的。“减落差”首先是要将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及其配套资源转移到周边地区,通过功能疏解的办法将周边地区民生设施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到与北京相近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投资项目、人才资源、科技资源向周边地区转移,从而使周边地区更能够获得事业发展机会。《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战略意图就是“减落差”的具体抓手,将驻北京的中央部分非核心的机关事业单位、优质医疗、教育资源以及一般制造业、物流业和会展业等向河北转移,配合各级财政大幅投资,引导并促使民间投资快速跟进,将从根本上改观北京周边城市发展面貌和生产、生活设施水平,从而带动经济、科技、文化等产业投资落户周边地区,达到缩减与北京落差的目的。

  三、以“促进交往”为着力点实现三地“人缘”与“业缘”真正融合。交往是指交融和来往。从交往来看,如果不同行政区域要实现一体化发展,就必须有交往,这是个开放的问题,同时也是人缘和业缘交融的问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顶层设计中不仅提出推动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和产业一体化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方向及重点举措,而且也提出了统筹推进资源能源保障一体化、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三地协同扶贫、共同打造区域开放高地等一系列重点任务,明确了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的战略定位。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发挥京津冀区域推动中国北方地区全方位开放的重大作用,有利于激发京津冀区域在中国北方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的关键协调功能,也必将催生京津冀三方按中央要求谋划实施具有全国意义的重大工程和重大合作项目,对于促成京津冀整体区域一体化协同共进、经济与社会共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以“协同创新”为着力点构建区域科技资源重组的强大支撑。当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升级转型与一体化发展、生态联保与环境共治等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成败的关键任务都离不开科技创新协同的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立弥合发展差距、贯通产业链条、重组区域资源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构建分工合理的创新发展格局,协同突破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传统产业生产技术改造等重点领域四大任务,并要求在打造产学研结合的跨京津冀科技创新园区链、京津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点领域建设中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向周边地区实施政策延伸。这对于整合区域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要素有效流动与共享,强化北京对周边区域的引领辐射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五、以“破除羁绊”为着力点培育区域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是一种相互借力、相互助力的发展状态。纵观京津冀发展的历史,体制机制障碍是最根本的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破除制约协同发展和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对要素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等领域的改革进行了全面的顶层设计,这对于京津冀三地尽快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区域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打造区域体制机制新高地具有深刻而长远的影响,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持久的动力“引擎”。(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陈 璐)

  (作者单位:河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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