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着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改革对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调动社会资本力量,释放市场潜力,促进小微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词] 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广东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着眼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项改革对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调动社会资本力量,释放市场潜力,促进小微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与经验
率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是国家交给广东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2年以来,广东省牢牢把握国务院同意广东“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有利契机,结合广东省“三打两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全国先行一步开展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验。继2012年选取深圳、珠海、东莞三个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先行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2013年在珠三角地区推开商事登记改革之后,2014年5月广东在全省全面铺开商事制度改革,大幅压减前置审批事项,改注册资本由实缴为认缴、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同时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创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放管并重,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是市场活力明显增强。2014年,广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30.6万户,其中企业49.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7.9%和41.4%,今年1-4月,广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2.75万户,其中企业18.68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2.43%和35.76%。二是市场准入审批大幅减少。出台登记前置审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两个目录,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2项,前置审批压减率达90%以上。三是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全省办照时限普遍提速,统一缩短为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近三成业务可当天办结。四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成效显著。加快涉及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的“减、放、转、优”,2014年省级累计取消下放涉及企业投资、社会事业准入等经济型管制领域的行政审批69项。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中,广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后续监管有待加强、监管效能亟待提升的问题,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加强行为监管、监管执法、社会监督作出总体安排,同时把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创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梳理明晰部门监管职责,落实“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工作机制。按照“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和行业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原则,编制《广东省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广东省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许可监管清单》,涵盖所有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管,为部门协同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夯实信息化监管基础。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去年10月1日按时上线,收录全省690.42万个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并进行公示,汇集登记备案、动产抵押、股权出质、行政处罚等内容。截至今年5月25日,系统累计浏览次数约达11540万次,已成为企业交易、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
(三)积极推进年度报告,有效落实信息公示制度。积极引导、指导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和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即时信息。截至今年5月25日,全省已报送年度报告市场主体492.60万户,其中企业223.38万户,13.49万户企业主动公示注册资本认缴、实缴变动情况等即时信息,企业年报率位居全国前列。
(四)坚持公平规范原则,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根据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广东省于今年1月4日至31日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第一轮随机摇号抽取1%的企业作为检查对象。经多种方式检查,情况正常企业、通过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企业分别占抽查总数的70.43%、24.04%、5.46%。根据抽查结果,拟将514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初步构建信用监管模式。截至今年5月25日,全省有23987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相关信息及文书在公示系统当中实时公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积极进行信息修复,目前已有5867户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后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数量均排名全国第一,信用惩戒制度效用初步显现。
总的来看,广东省商事制度改革顺应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的热切期盼,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扶持了中小微企业发展,改善了营商环境,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是我们正确处理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有益探索,较好地发挥了全面深化改革先手棋的作用。这既符合改革预期,也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深入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回顾近年来的改革实践,有四条经验值得坚持和推广:一是坚持循序渐进。从四个地区先行试点,再到珠三角推开,然后在全省推开,这是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基本原则。二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结合。不仅要有地方的先行先试,还要有顶层制度上的安排和设计,必须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三是坚持改革与防控风险并重。在改革过程中,对于涉及规章制度调整的,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依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法治工商建设,避免出现相关风险。四是坚持“宽进严管”。改革之初就预测到“严管”的困难,对于宽进之后容易产生的松懈,或者可能造成的食品安全、企业失信等问题。所以必须通过制度建设“严管”予以解决,“宽进”和“严管”必须结合起来。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当前,广东省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已进入协同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必须更加注重提升改革的质量和实效、更加注重改革各环节的协调推进、更加注重与配套改革的统筹和衔接。特别是广东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面临稳增长、调结构双重任务,同时也进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改革攻坚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关键举措,是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无论从当前稳增长,还是长远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广东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李克强总理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措施落地,扎实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更加优良的市场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推动广东省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注册登记更加方便快捷、市场准入大门更加宽广、事中事后监管更加严格、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加快完善“宽进”配套措施,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尽快制定全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现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特别是要结合广东自贸区挂牌,抓紧制定广东省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加大改革的政策宣传力度,使各地各部门以及企业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二是完善市场监管法规制度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部署要求,在改革中始终坚持立法先行、依法推进、依法行政。“广东省商事登记管理条例”立法目前已进入了省人大“二读”阶段,接下来广东省将加快立法进程,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纳入网络交易等相关内容,争取条例早日出台实施,提升巩固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立法调研。细化完善年度报告、抽查监管和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办法。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利用和借助高校法学的优势,同时要注意立法权的适度放开和层级配置,为部分市行使立法权留有空间。
三是完善公示平台建设,提升监管社会化水平。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数据标准和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深度整合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司法、税务、质监、安全生产、信贷融资等信息资源,打破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共用共享。强化企业信息的统一公示和综合应用,运用大数据思维转变监管方式,开展大数据监管专题研究,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模型,通过综合对比、科学筛查,及时发现、预测市场监管的风险点,调整监管重点,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有针对性地调整监管方向,实现精确打击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对于新增市场主体,要扶持其健康成长发展,深入探索研究“市场主体活跃度”,综合分析相关数据,力争使其成为衡量新增市场主体发展质量的科学指标。
四是加快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最大限度的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特别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的报送,推进部门间许可监管信息的及时公示和相互推送。制定完善针对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企业出台失信约束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操作细则,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推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效应。要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于嫌疑虚假广告,要实事求是开展调查,对调查属实的,要依法依规警示,规范市场主体的宣传行为,加大办案力度,彰显法制权威,通过依法惩治一个企业,全面规范一个行业。实施政府部门权责监管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选择规划建设、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为试点,探索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和完善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抽查监管等制度,注重提高企业年报率,做好年报信息的抽查核实,切实防止企业“报喜不报忧”,提高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建立部门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响应机制,并在12月底前完成。
五是拓展改革效应,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国家“一照一号”的改革目标已经非常明确,具体制度设计正在完善。广东省年初已经部署在广东自贸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现在正在制定完善《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推进‘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等改革的实施方案》,其中对“三证合一”、“一照一号”以及电子营业执照等提出具体改革举措。接下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关于“一照一号”的决策部署,结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积极借鉴国家以及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开展新设立大力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试点,在6月底前完成“一照三号”试点,下半年推进“一照一号”试点,年底前全面实行“一照一号”登记模式,争取继续为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广东省将继续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务实进取的改革创新精神,凝聚一切智慧和力量,切实让这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动力,推动广东商事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广东省将结合近年来“个转企”的经验,借鉴上海、浙江等地培育小微企业的“成长计划”先进做法,着力提升广东企业的发展质量,为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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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许瑞生,广东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