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重在营建个性化商业模式

2015年07月08日 07:59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随着文化与实体经济的广泛融合,文化产业园区日益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目标,这对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提出了重要命题。园区发展的“3.0”版本与“2.0”、“1.0”的核心区别在什么地方?从文化经济的角度而言,不是简单的园区功能叠加和产能提升,更多的在于商业模式创新。

  当前,大多数文化产业园区没有成型的商业模式,还处于依靠房租存活的尴尬境地。园区内部尚未形成产业,更无产业链可谈。倘若没有产业链作为园区支撑,园区沦为文化地产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最终造成文化产业园区失败运营模式的滋生——依靠房地产拉动盈利。

  可见,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必须探索自身的商业模式,探索其个性化定位、盈利渠道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式。

  首先,个性化定位的核心在于文化产业园区要有特色主题。文化产业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发展园区需要确定自身的核心资源,也就是园区自身的发展主题,形成具体可行的发展方向,有效实现企业入驻。以动漫产业为例,在我国动画属于广电行业,漫画归属新闻出版行业。动漫产业园区在发展中的侧重点究竟处于哪个环节?作为行业类园区,必须明确自身的产业归属,有针对性地选择入驻企业,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一个园区在经营过程中,正是由于缺少核心产业环节,兼具的产业类型太多,使得有限资源被分散到不同行业类型管理中去,人为地造成了园区运营能力下降。对于动漫行业的园区而言,如果侧重动画,应重点做好以广电为基础的制作、营销和放映等产业环节来推动产品更好地走向市场;如果侧重漫画,园区服务和发展的重点就应该是在印刷、包装和发行等新闻出版方面的努力。对于园区建设而言,在设计中就要明确自身的行业发展方向,确定自身在产业链条的位置。

  其次,发展园区需要助力企业,服务区域经济,也需要形成一定的利润点。这个利润点是园区作为市场主体的经营所得。目前,很多园区运营者都以房屋买卖或者租售为目的,没有考虑文化园区的长久利益,以及打造品牌的持久效应。园区内可安排适当的房地产作为商业配套设施,并不能作为主业经营。房地产盈利资金可作为园区运营的现金流以及启动资金使用,一定要区分文化产业与地产的收入方式。这方面韩国Heyri艺术村的盈利模式值得探讨。它以自身特色化“艺术+”的模式,融合了园区内部艺术产业与餐饮、娱乐和培训等多个商业因素。租金只是其收入的一小部分,更多盈利在于通过举办大型会展活动带来的“人流经济”以及其他方面的消费。又如,2013年5月开园的深圳盐田国际创意港也是个典型的例子,其成立之初就以“文化+电商”、“学院+园区”融合为发展方向,开创了全国首个“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教育培训”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

  第三,园区可持续发展是商业模式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关键在于建立园区内部的“文化共生系统”,即处理好园区与企业的关系。为保证园区长久运营,当地政府、园区运营商和入园企业利益要方向一致。作为园区方,要对入园企业设置门槛,与产业链有关的企业方可入驻,无关企业不能通融,以此避免同质化企业过多造成有限资源的激烈竞争。园区也要帮助入驻企业成长。由于文化创意型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生存与盈利能力较弱,园区应以企业为主体,帮助入驻企业发展,保证其利益。在这个系统中,政府、园区、企业应该是利益攸关方,是合作共赢,而非“零和游戏”。

  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园区的相关统计,仅有10%的园区运转良好,大部分园区在依靠房租勉强度日。因此,“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园区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园区软硬件升级上,而应该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十三五”时期的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企业集聚的空间形式,更是现代文化产业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一员,需要不断地创新探索寻找盈利渠道,实现园区的造血功能。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范 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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