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结婚彩礼暴涨是物化女性的“自然结果”

2015年07月02日 11:12   来源:中国妇女报   南储鑫

  日前,有关彩礼暴涨的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据说在吉林石岭镇的村子,女方家一开口,就要30万元彩礼,还不包括新房、首饰。当地人介绍,“5年间,彩礼翻了三四番!”暴涨的彩礼钱令不少农村家庭“因婚返贫”。

  彩礼的快速上涨以及带来的娶妻难等问题,近年来屡见报端。此前媒体曾报道,在河南、山东等地的一些农村,想娶媳妇的彩礼是“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所谓一动,说的是汽车,不动说的是房子。万紫千红一片绿,说的则是1万张5元的,1000张100元的,一大片50元的。而人均年收入4000多元的甘肃陇东地区,结个婚甚至要花去一二十万,如果出不起彩礼钱,就讨不到媳妇,以致当地有“人市”“买女子”的说法。

  彩礼在历史上曾经作为结婚的程序性要件,如今更多是一种风俗习俗,送彩礼与否、送多少彩礼本来属于婚姻双方的私事。但是随着彩礼一路上涨,让结婚的成本剧增,也让本应自主的婚姻套上一个枷锁,对当事人的生活难免产生影响。

  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彩礼暴涨让结婚成本增加,增加的是男方结婚的成本。至于女方家庭的结婚成本是相应的增加还是减少则被舆论忽略掉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婚姻问题上的男性本位,这也是男婚女嫁的婚居模式一直受到批评之处。

  男婚女嫁的婚居模式在当前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种婚嫁模式通过区分“男娶”和“女嫁”,让婚姻对于男女双方的意义大为不同。而对男方家庭而言,娶妻进门就增加了新的家庭成员,虽然付出了彩礼等成本,但是增加了劳动力,妻子也是生育、家庭劳动以及工作的承担者。对于女方家庭而言,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女性出嫁就意味着自己家庭减少了一位成员。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彩礼也被认为是买断女方家庭劳动力的一种必要补偿,也是对女性及其生育、养育的一种保障。

  时至今日,农村地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十分强烈,通过男婚女嫁的婚居模式娶妻生子不仅是按部就班的生活需要,更是事关传宗接代、养老的大问题。 一方面, 男方家庭为了娶媳妇生孩子“大业”,在延续彩礼风俗的同时,通过更多的彩礼来展示优势,期待在竞争中博取女性的青睐。彩礼的存在,让婚姻更像是一场交易,持续地将女性物化、工具化,强调的是男性本位。另一方面,鉴于我国法律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同等抚养义务和责任,对女性及其家庭而言,虽然收获了彩礼,但是具体彩礼的适用未必就是女性本人或者其家庭,女性及其家庭陪嫁更多的财产,在一些地方也是存在的。而当前的婚居模式局限于男娶女嫁的单一、刚性结构,对女性而言,由于传统观念、地域限制等因素,存在着赡养亲生父母的法律义务难以落到实处的问题,由此也进一步强化养儿防老的不平等观念,这和彩礼等物化女性的婚居模式相得益彰,形成了一个性别不平等的循环怪圈。

  彩礼的暴涨,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化女性的婚居模式下男性相互竞争的一个自然结果。在当前男婚女嫁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面对城市的吸引力与人口流动性的增强,适婚女性在农村是“稀缺资源”,农村家庭竞相通过更高的彩礼来吸引女性“嫁入”,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农村男性及其家庭不仅要和同在农村的男性竞争,更需要面对来自城市男性的有力竞争,这就需要以城市生活作为标准,通过房子、车子以及更高的彩礼,才可能在竞争中胜出,由此而带来的彩礼上涨在情理之中,客观上也助长了婚姻异化成交易的风气。

  由此可以看出,彩礼的暴涨,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女方家庭的漫天要价。彩礼习俗背后是以男性为本位的、不平等的婚居模式。而彩礼的暴涨,是被物化的农村女性作为“稀缺资源”在婚姻竞争中的一个自然结果,也是农村家庭在城乡差异下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感慨彩礼暴涨、男性婚姻成本高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女性“消失的声音”,关注女性的权利平等、主体性和需求。只有打破男婚女嫁的强制性婚居模式,促进女性和男性一样,以平等主体的身份步入婚姻殿堂,共享平等权益和机会,共同担负起婚姻责任和双方家庭的养老等家庭义务,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彩礼异化为“交易”的荒谬逻辑,才能让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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