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昂彩礼,乡村爱情不可承受之重

2015年07月02日 07:18   来源:长沙晚报   然玉

  出彩礼12万、全款买楼……曾因无法满足女友家要求,吉林小伙小罗和女友不欢而散。小罗不解:“十几万彩礼是农家好几年收入,何必一定要追求这种形式?”然而有女孩家长称:彩礼多少,代表着女儿身价。小罗还透露了一组数据:他大学时所在班级的22个男生中,18人已婚,11位男生的结婚对象来自农村,10位给了彩礼,“最少的8万,最多的20万。”甚至有村民表示,自会根据男方的条件,对“基准彩礼金额”增加或减少。

  (7月1日《新文化报》)

  结婚彩礼一路走高,动辄十万起步的定价,让乡村爱情失去了原本的淳朴底色。在明码标价、讨价还价之后,所谓恋爱与婚姻,皆变成了另一种尴尬形态。直至最后,或默契“成交”或一拍两散,终究是体面尽失、喧嚣一场……时至今日,我们该怎样去理解“彩礼”这一顽固沿袭、且愈演愈烈的古老传统?民俗的继承,又该如何被改造,从而更好融入现实生活的语境呢?

  乡村彩礼之重的存在,可以有很多现成的解释。比如说,传统惯性使然、面子心理作祟、攀比之风盛行等。这一系列说法固然有理,但又未触及根本。更深层次的归因,显然要指向于农村地区特有的性别价值观,以及独特的家庭组织结构。在这种背景内,男女的恋爱与结合,往往会超越自由意志、个体选择的范畴,而会被牵扯上太多琐碎的利益纠葛。

  一个必须正视的事实是,在农村地区仍广泛存在着外嫁女的“他家化”现象。出嫁的过程,很多时候被视作原亲缘纽带的“终结”,因而为人父母者有理由藉此收回“生养成本”;而除此以外,乡村更倾向于是一个宗族社会,更强调个体对于家族的义务。通过嫁女索要巨额礼金,只会被当成未婚女性回报“大家庭”最后的、最直接的方式——凡此种种,使得“彩礼”一直根深蒂固地存在。

  关于昂贵彩礼,尽管有着各种似是而非的辩白,但必须承认的是,它确乎造成了诸多现实问题。一方面,它动摇了婚姻的神圣性根基,使之无可救药地世俗化、功利化;另一方面,观察诸多实际案例可知,所谓“彩礼”已经沦为代际盘剥的一大肇因,甚至于会造成不少家庭致贫、返贫。就这样,“婚恋事件”很大程度上主导了农村地区的财富再分配。而这,无疑是荒诞的!

  即便在保守的农村,婚姻也应该还原其本原意义,也即“自由者的自由结合”。诸如“彩礼”一类的民俗,虽然其来有自,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限度用它来“攫取实利”。理想状态下,对于彩礼的良性继承,理应就形式感层面保留其祝福、宣誓、约定的美好一面,而淡化其真金白银、利益算计的庸俗部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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