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500万元的国企高管,只因老婆美容报销了30.8万元,便落马获刑,到底冤不冤?有人可能觉得,相比动辄千万、上亿的“大老虎”,报销几张餐费、美容卡,压根“不是个事儿”。就连这位原中远集团副总经理徐敏杰自己,也鸣冤不已,上诉时认为这些都与公务活动有关,“应当以公务报销”。(6月14日,人民网)
近日,因违规报销太太30万元美容、美发等私人费用,导致落马判刑的中远集团前副总经理徐敏杰成为新闻热门人物。据报道,做为年薪500万元的国企高管徐敏杰,只因为给老婆美容报销了30万元便落马获刑,到底冤不冤?笔者不禁感叹,年薪500万的官员,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何因30万就落马?
近年来,在中央令行禁止的情况下,公为私用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还存在着一些公款报销私人花费的案例。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副总裁、中远太平洋公司总经理的徐敏杰公款报销妻子30万美容费,又一次挑动了广大民众敏感的神经。徐敏杰觉得自己很冤,认为公款报销妻子美容费理由很“充分”:妻子在澳门赛马会接待合作伙伴或上级领导家属,宴请上述人员就餐、做美容,应当以公务报销,不存在违规报销的问题。
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徐敏杰的高超逻辑。原来个人消费一旦“披上”公务的外衣,就摇身一变成为公务接待了,其费用也就堂而皇之地纳入了公款消费。照这个思路发展下去,徐敏杰妻子穿的衣服、背的包以及化妆品之类都要纳入公款的行列,美其名曰代表公司的形象,所以都要统统报销。那笔者不禁要问:那还有什么不能报销的呢?
笔者认为,徐敏杰案很有现实意思。长期以来,一些官员形成了一种“共识”,总认为不贪不拿,吃吃喝喝算不上腐败。这就难怪徐敏杰想当然地就认为,自己的妻子出面接待合作伙伴或上级领导家属,宴请上述人员就餐、做美容,当然是一种公务活动,自己既没有拿一分钱出来接待,也没有往身上捞一分钱,何罪之有?10年牢狱之灾当然也就不能接受。
其实,徐敏杰用公款为“妻子的美”买单,实质就是权力“越轨”,这是典型的以权谋私的贪腐手段,企图用公款报销当贪腐“遮羞布”。同时,徐敏杰因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而落马的少数案例,说明了各级纪委反腐的决心和意志不容置疑,对官员任何涉及违纪违规的行为都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此次徐敏杰的落马或许是个标志,明白无误的告诫那些还心丰侥幸的问题官员,不管触犯的是何种程度何种性质的党纪党规,都会一查到底,决不留情面。(作者: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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