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迈过绊倒“和谐”的沟坎

2015年06月15日 08:54   来源:人民日报   

  和谐,是在各有立场的情况下,还能做出令大家接受的选择。然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和谐也容易被一些不起眼的沟沟坎坎绊倒。比如,群众办事时提供的材料略有瑕疵,经办者就揪住不放;群众意见不好统一,干脆绕过去躲着走……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如何保证基本的认同,捍卫理性的协商,直抵内心的公平?本期大家谈,我们摘编了3篇读者来稿,和大家分享。

  ——编者

  别总想着“解气”

  耿宝文

  去银行办理业务,刚进大厅,看见柜台边站着位中年男子,一副气哼哼的样子。听大堂经理说,他要求支取一张未到期的定期存折,因为带的资料不齐全,工作人员没给他办。男子不依,竟拿出500元钱,要求按每个10元开50个账户。面对他明显带有“报复”心理的发难之举,工作人员没有拒绝,耐心为他办理,前后花了一个多小时。

  我们常说,“顾客是上帝”。但遵守最起码的规则是交往的基础,不能只想着自己解气。正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既是被服务者,也是服务者,位置常常会互换。因此,凡事还是要学会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别把解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不遂自己意愿的事,能否妥善处理,既考验着为人处世的修养,也关系社会的和谐程度。应当明白,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少些发泄、多些理解,摒弃偏执、互相体谅,能让彼此更愉悦,何乐而不为?

  不能绕开“大多数”

  庄永明

  亲戚所在的村,要规划一个新村点。根据规定,每村只能选一个点,而且农户建房必须进新村点。他们村有600余户人家,意见不好统一。选了多个地方,不是这家嫌“务农不便”,就是那家嫌“离工厂近有污染”,先后被否定。在此情况下,村“两委”干脆自己做主,象征性征求了少数人意见,报经上级批准后,才向村民公示。对此,群众纷纷指责村干部剥夺了自己的权利,并到镇里讨说法。镇里一位领导答复:新村点定了,就不能变。还说,“假如征得每个老百姓的同意,什么事都办不成”。

  怕听意见就绕开群众,不是求和谐,而是造纠纷。建房子,是农民的百年大计,岂能撇开他们,由干部说了算?明明有不同意见,却强行“替民做主”,这样的新村点又怎能安居乐业?也容易成为矛盾集聚点、冲突爆发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求取最大公约数,要把工作做到位,不能怕麻烦,也不能嫌麻烦。绕开大多数意见炮制“一致”,不是真和谐,终究行而不远。

  要学会容人之短

  申国华

  一位朋友被领导派去某单位洽谈一项重要工作。由于他坚持“工期只有10天”,致使谈判破裂,回到单位后被领导批评“死脑筋”。对此,朋友心里很是郁闷。

  谈判成功与具体原则孰轻孰重,确实可以讨论。然而,这样的“死脑筋”,未必都是坏处。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难道不恰恰说明他为人原则性强?一个优秀的团队,并非是把没有缺点的人组合在一起,而是通过合理的搭配扬长避短,发挥出最佳战斗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容人之短是人际交往的常态。有些缺点、短板可以迅速弥补,有些却需要较长时间来改进,一有不合意就批评,会引发生闷气、说怪话等“负能量”,并不利于和谐。

  容人之短,是一种修养,也是一门艺术。在一个思想观念多样的社会,有的选择在一些人看来无法实现利益最大化,属于明显的“缺点”,对另一些人而言,却意味着内心的坚守。以包容心对待所谓“缺点”,就不会走向“唯我正确”的偏执,也能防止把自己堵在负面情绪里出不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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