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人民日报海外版:关注海洋 各国应多干正事

2015年06月15日 07:4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苏晓晖

  6月8日至12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5届缔约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该《公约》于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根据联合国规定,缔约国大会负责选举国际海洋法庭法官以及审议法庭的行政和财务事项,联合国秘书长需提交报告。

  从性质看,缔约国大会是多边平台,本应集中精力讨论《公约》相关事宜,但偏偏有个别国家不合时宜地干扰议程。此次会议上,菲律宾代表就拿出南海问题对中国进行无端指责。

  在国际场合大造声势,是菲律宾搅乱南海的惯用伎俩。其实菲方很清楚,国际上尚未解决的领土主权争议很多,包括东盟国家内部也有一些未决问题,南海领土主权权益争端本是双边问题,当事方可以通过谈判解决。但为了抢占中国岛礁,菲偏要不失时机地在各类国际场合大谈南海问题。其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混淆视听、吸引关注,对中国维护主权权益的正当行为施加压力。

  与菲律宾明显不同,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考虑的不是一己之私,而是事关各方的海洋问题。中国出席缔约国大会代表团团长王民大使就如何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提出中方三点主张,其中第一点就是要树立海洋命运共同体意识。

  领土主权争端不能绑架南海。事实上,南海局势总体稳定,相关各国应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同时,各国还须同舟共济应对挑战。面对海盗及武装劫船、资源生态环境恶化、海洋灾害频发等问题,没有一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在南海,海盗问题长期困扰航行安全。就在上个月,一艘新加坡注册的油船在马六甲海峡遭海盗持械洗劫,海盗抢走船上大约2000吨柴油。事件更进一步说明,建设海上命运共同体符合各方利益,是大势所趋。

  多年来,中国一直支持相关各国针对上述非传统安全问题加强协作。由于海上抢劫、走私和偷渡、毒品枪支贩运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中国多次举行研讨会,推动与东盟各国海上执法机构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联合打击海上跨国犯罪。中国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托,在南沙永暑礁建设有人驻守的海洋气象观测站,入编全球海平面联测网第74号站。该站为过往南海的中外船只提供可靠的航海水文气象保障,在减灾和海洋气象预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不幸的是,当前有个别国家动辄炒作南海问题,破坏南海和平与稳定;不但不配合中国的合理倡议,反而对中国的贡献说三道四、肆意抹黑。这种自私行为阻碍其他国家正常合作,损害集体利益。个别国家与其频频炒作南海话题,不如为地区和平做点正事。在海洋命运共同体建设方面,各国有着巨大的合作空间。

  中国提出了建设性倡议,但这不是只靠中国一方努力便能够实现的。相关各国须凝聚共识,管控分歧,相向而行。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怎么促进海洋新能源健康发展    2016年01月22日
  • ·低碳发展要树立海洋意识    2015年04月13日
  • ·向海洋要淡水的两大挑战    2014年05月08日
  • ·海洋时代的诗意栖居    2013年10月30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