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驾驶员王某来到松江交警支队一中队,接受50元罚款和口头批评教育,起因是他在驾车时向车窗外抛物。目前,上海启动“行车不抛物,文明伴路途”专项行动,推出109个路口监测点,实时监控行车抛物行为,并可作为公安交警部门执法线索依据。(6月11日《解放日报》)
车窗抛物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由于取证难等原因,交警对车窗抛物的处罚,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了治理车窗抛物,长春、泉州、南昌、武汉等地相继出台有关规定。比如武汉规定:凡是经查属实的举报,抛物车主每次将被处罚50元,市民每次将获得100元奖励。这项规定一出,立即有人叫好。然而这些规定的结局,往往是“叫好不叫座”,车窗抛物依然难以杜绝甚至更为猖獗。
民间有种说法,高速上丢东西简直是杀人。这话一点也不夸张,道出了车窗抛物的严重危害性。全国各地治理车窗抛物效果不好,根本原因在于执法不严、处罚不力、违法成本太低。治理车窗抛物,我们不妨学学外国。
在美国,道路上如果出现乱扔杂物的情况,来解决问题的都是专业人员,他们有专业的执行程序,有一个执行的规则和指导意见。在美国的一些州,车窗抛物将面临高达500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处以6个月监禁、吊销驾照。
新加坡对乱扔杂物的处罚,向来以高罚金著称。他们在发放驾照时就明确,每年每个人的积分是24分,一旦闯红灯或超速,可能12分就被罚掉了,而且还会被罚款,这个威慑力是很大的。如果高楼抛物,会被罚得更惨,有可能被没收房子。
在澳大利亚,走路乱扔杂物也要被罚款,更何况在行驶的车上。乱扔杂物对于很多澳洲人来说是很丢人的,所以大家在开车时都会遵守法规,不做危险驾驶和妨碍公共安全以及破坏环境的事。
车窗抛物不是小事,事关个人素质,事关家庭幸福,事关城市文明,事关公民素养,事关国家形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鲁迅早就提倡“拿来主义”,外国治理车窗抛物的理念、做法和经验,我们何不拿来试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