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买土鸡是用权错位

2015年06月12日 07:24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程仕才 

  最近几天,在四川省剑阁县,一条“县里土鸡滞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购买”的消息引起关注。6月10日,剑阁县的教师张华(化名)介绍,他和多位同事也接到了上级部门的通知,被要求购买20只土鸡。“大家都是怨声载道,并不愿意购买。”剑阁县有关部门回应称,“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钱不会给企业,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直接给农户。”(6月11日《成都商报》)

  诚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此前,一些地方西瓜滞销,许多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购买“爱心西瓜”,为瓜农排忧解难。相信,面对土鸡滞销影响养殖户收入,剑阁当地也有不少居民愿意帮上一把。不过,自愿购买和被动摊派完全是两码事,前者人们可以量力而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后者则无异于转嫁负担,让爱心变了味。有的双职工家庭,夫妻俩一共要买40只土鸡,冰箱都放不下,只有四处送亲友。

  近年来,一些地方随意摊派的现象屡见不鲜。去年春节,山东曹县很多机关单位公务员接到通知,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至少在县城内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年底前完不成任务的,将被罚款或停发工资。五花八门的硬性摊派,折射一些地方和部门权力意识的错位。殊不知,公务员与单位和领导之间是工作关系,而非人身依附。

  《公务员法》明确指出,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可见上级决策的前提必须是“依法”。根据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剑阁当地以直接扣除工资的方式摊派土鸡,侵犯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公权侵害私权。

  同时,摊派买土鸡的背后,还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在角色定位上的错位。按理说,在市场经济下,企业生产的鸡肉滞销,应该自己想办法,剑阁政府之所以大包大揽摊派公职人员买土鸡,只因为土鸡养殖是当地政府部门力推的骨干产业。发展畜禽产业固然是件好事,但必须充分调研论证,考虑市场需求,避免供过于求导致“丰产不丰收”。土鸡养殖能不能成为产业,应由市场来决定,不能由政府赤膊上阵,拔苗助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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