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六翅怪鸡”式微信营销须从重从严

2015年06月10日 06:53   来源:红网   林春浩

  六翅肯德基怪鸡、康师傅地沟油、娃哈哈肉毒杆菌……近期,这些食品谣言源源不断地成为近百家微信公众号热门推送内容,并在朋友圈中刷屏。4月起,娃哈哈、康师傅、肯德基等巨头,纷纷将涉嫌传谣微信号背后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总体索赔金额超过6100万元,这也是近年来网络食品谣言索赔第一案。(6月9日《新京报》)

  据报道,微信活跃用户已经突破5.49亿,品牌微信号也高达800多万个。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人越多的地方,市场机会就越多,在微信自媒体市场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众多的企业经营者纷纷通过微信打通营销渠道,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微信的传播主要以熟人圈转发为主,可信度远远大于普通的广告,而且其传播效果很容易通过直观的转发数据得以体现,从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广告界“花在广告上的钱肯定有一半会浪费掉,而且不知道会浪费在哪里”的百年定律。

  众所周知,微信营销既可降低企业推广成本,进而降低产品或服务价格,使终端消费者受益,企业主还可以通过消费者的阅读率和转发率,判断出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并逐步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利于企业市场竞争。因此,微信营销必将越来越流行,成为新媒体营销的重要突破口。

  但是,由于具有营销功能的微信公众账号普遍控制在企业手里,而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如果不加以约束,就难免会出现企业间利用微信去传播对手负面消息等恶意竞争现象,更难以限制微信经营方通过大量发布耸动视听的不实消息吸引粉丝扩大影响力。

  虽然目前国家有《广告法》,能够约束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但是,针对微博、微信、博客等自媒体的法规目前仍不太完善。微信广告的发布,往往会绕过工商审核环节,或者通过地下交易形式直接发布。而且,由于微信公众账号数量巨大,工商管理部门很难一一加以调查处理,即使加以处罚,但其力度往往不足以产生较大的震慑作用,更难以弥补被侵权企业的损失。于是,微信营销目前成为了违法侵权的高发领域。在这样的背景下,微信营销者为了迅速取得关注,往往选择剑走偏锋,通过恐怖营销、策划谣言等方式刺激读者眼球,最终达到营销的目的,肯德基、康师傅、娃哈哈之所以纷纷“中招”,其中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正是缘于微信公众账号违法成本太低,但收益却往往较大,而且尚未有从重处罚的典型案例,因此经营方才敢于以身试法。

  微信营销违法现象如果不加以遏制,必将会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后果,不仅相关企业利益受损,还会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比如有些不法企业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或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那么,社会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新型违法现象呢?我认为,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微信经营者加强自律外,更需要政府、企业经营者和消费者联起手来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这种违法现象。

  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尽快做好调研,进一步完善针对微信等自媒体营销的法律条文。同时,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尽量通过从严从重执法方式,震慑那些微信非法经营者。

  其次,企业在受到微信公共号侵权受到损失时,要懂得及时做好证据保全,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尽量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而不应姑息了事或者放任微信经营方侵权。

  最后,消费者在阅读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营销信息时,最好自己先判断一下信息的真实性,而不应该以讹传讹,无意中成为非法微信公众账号的帮凶。同时,如果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账号信息,购买到劣质产品,应该及时向工商管理部门报案,请求处罚不法微信公众账号,以此督促微信公众账号经营方加强信息审核。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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