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住房公积金才是民生利好

2015年06月08日 09:28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处于“暗箱”已久的公积金信息正在走向透明。据记者统计,今年4月以来,我国内地31个省区市中,30个已向社会公开其公积金信息的年度报告。除去暂未公布年报的广东,其余30省份的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平均为66.7%。最高的是重庆,达95.38%,最低的是山西,仅24 .66%,这意味着山西超七成五的公积金沉睡于账上。东部发达省份的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基本都高于平均水平,在80%以上;中西部地区的公积金资金运用率都不到或略超50%。(6月7日《南方都市报》)

  住房公积金的“沉睡”问题,并非是一个新话题。不过,这或许是我们第一次看到按省份、按地区来对住房公积金沉睡情况的分析报道。位于东部省份的市民,似乎可以为使用率80%以上感到自豪,可是,在一些中西部省份那里,使用率均未超50%的现实,却让公积金完全姓了“公”,至于住房公积金最应该具备的私有性、便利性渐行渐远。

  除了冰冷的数据,公众对于公积金的“沉睡”早已有了自己的感受:一是,住房公积金感觉不像是自己的,而像是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在许多城市提取公积金比办银行贷款麻烦的多;二是,没有买房需求的市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等到退休才能领取,俨然成了第二份退休金;三是,即便是有买房需求的市民,因为买不起房,住房公积金也会成为退休金,更要命的是,这份退休金,注定了要贬值。

  对于降低提取公积金的门槛高度,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并没有少下功夫。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10月,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2015年1月,三部门发文,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应该说,提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门槛,是一步一步正在降低。

  但是,再好的政策到了基层,也应该要保证不打折、不变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在中西部一结省份就遇到了方方面面的干扰,政策根本走不到“最后一公里”。之如山西沉睡四分之三左右者,更是让公积金完全变成了一项形象工程——似乎这东西就像GDP一样,做得越大,面子上越风光。这也完全背离了公积金设立的初衷。表面上讲,这可能是因为银行提供的商业房贷业务非常便利导致的,但从反面讲,这也能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水平,完全输给了各商业银行。

  需要明确的是,公积金作为一项基金,和其他所有的公共款项一样,都应该在确保风险的情况下做到充分的使用,用术语来说就是,“收支平衡”和“略有结余”——而不是数字越大越好,节存越多越好。如果公积金使用过度沉睡,则证明广大城镇职工在买房方面根本得不到这项福利政策的任何帮助。在房价高企的当下,这也算是民生方面的悲哀。

  从职工权利角度讲,使用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最基本权利。《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无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相关业务银行,都无权将这部分资金进行“扣压”。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才是公积金管理的人间正道。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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