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在空间上已初显分布格局。比如,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华北地区等,新能源产业主要集中在东、中、西部条件适宜的大部分地区,等等。这种格局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地域的自然资源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技术、人才等先天条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型国有企业或领军企业的战略决策和投资取向。哪些地区自然资源禀赋好,人才、技术、资金的优势显著,哪些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聚程度就高;哪些地区大型国企的投资力度大,投入的生产要素多,哪些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源就充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就好。
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央、地方以及大型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专项的逐步实施,这种空间布局或相对稳态将被渐次打破。因此,必须跟踪这种布局的动态演化,关注布局过程所表现出来产业集聚特征,科学有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大布局。
第一,在政府主导下,统筹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空间布局行动,避免重复建设和产业资源的过度集中。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以来,各省区市为促进地域经济增长,纷纷依据国家规划,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的重点发展产业。然而,也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过高目标,新兴产业规模过度扩张的情况。这种受规模经济及地域利益内在要求的驱动而组织的产业活动,必然引发不同层级、不同程度产业资源的集聚和集中。显然,快速的产业集聚和集聚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容易导致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当产业资源集聚超过合理限度时,规模效益就可能递减,生产效率就可能下降。国家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充分保障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充分保障地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充分保障企业的最大生产效率。现代产业发展的历史深刻表明,产业的空间布局过程总是先在某一地域集聚,而后再向其他地域扩展,初级阶段通常表现为集中发展的发展形态,高级阶段则表现出缩小地域间经济差距的整面发展形态。任何时候,生产效率和可持续协调发展都是产业布局所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要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在全国一盘棋的思路下,宏观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学布局,保证产业布局的最大利益和最优结构。
第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适时转移,形成错层、错位的非均衡发展格局,避免产业同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地区的一些企业一般会依据区域比较优势,通过跨区域直接投资,把部分产业的生产资源转移到其他区域,形成一个或多个产业由发达区域向发展中区域移动的状态。产业转移决定着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影响着地域经济结构和地域间经济关系的优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现有布局,是我国目前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下的必然选择,是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的自然体现。但是,产品的市场需求结构是变化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也会发生变动,固化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会在一定程度上阻滞经济发展。因而,必须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过程中考虑未来的市场变化和经济格局变化,注意适度的产业转移,保持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还要规范大型国企的投资活动,鼓励民企参与竞争布局,避免战略性新兴产业潜在的产能过剩。要建立配套的约束政策,设置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特别是对新兴产业的生产基地或园区,要确定标准,稳步推进。要尊重市场规律,规避市场风险,警惕新兴产业项目在不同地区的重复建设,防止新兴产业生产资源的过度投入和浪费,有效避免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潜在的产能过剩。
总之,产业级差、产业利益差、生产要素比较优势、市场竞争环境等是产业转移的一些基础条件或动力因素。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适时转移,需要政府通过激励和补贴形式,或者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引导,主导生产资源的有序移动。要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做好产业投资的前期规划,加强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地区的重点突破领域;要立足企业核心优势,差异布局、错位发展;要通过资源互补、市场细分、目标定位,科学甄别和确定各地区的优先发展产业,有效避免产业同构,形成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空间上的科学大布局。(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李金华)
(责任编辑:武晓娟)